來源:中考網整理 作者:紫涵 2015-09-07 10:29:19
西安南郊一所非省級標準化高中的校長表示,對于借讀,他直言很尷尬。“一些家長迫于無奈,志愿填到我們這兒,然后把學籍放在這兒,再去借讀。我們招來高分學生卻留不住,每年起碼有20%的學生流出借讀,導致計劃落空。不光是我們,其他很多學校也都存在這個問題”,他無奈地說,每年從開學到高一第一學期結束,都有學生辦理借讀手續。
他坦言,雖然上面有規定不準借讀,但因此就取消孩子的學籍有點過分,不知該怎么辦。他透露,每年開學后都向區教育局上報未報到的名單,但真正取消學籍卻的很少。“其實就算取消學籍,學生也可以以社會考生的身份參加高考”,他說。
西安市教育局基教二處負責人對此表示,教育局今年繼續堅持同城不借讀的政策,鼓勵考生上職業高中之類的學校。
誤區解讀
誤區1:學校預測分數偏低,實際錄取分數高,造成報考失誤。
解讀:各高中錄取分數線不是人為設定的,而是計算機根據考生報考情況自動排定的,例如某高中計劃招生200人,考生按分數從高往低排,第200名考生考了650分,就是今年這個學校的統招分數線。所以,就連校長也無法準確判定學校的準確錄取分數線;在生源大戰中,各學校都希望大量優秀考生報考本校,同時還考慮到“定轉統”等因素,一些學校的招生人員在招生宣傳過程中故意壓低本校的預測分數線,不同程度地出現了“把高分考生給自己,把報考風險給考生”的現象。
誤區2:有學校稱“必須把我校填為第一志愿,否則不保證錄取”。
解讀:同批次平行志愿錄取,首先對于本批次線上的所有考生,按分數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根據每個考生所填報A、B、C學校的先后順序,投檔到排序在前且有計劃余額的學校。當出現考生所報平行志愿中的多所學校都符合投檔條件時,只能投向最靠前的一所學校,不能同時投向多所學校。
平行志愿錄取時,計算機自動完成兩個步驟檢索工作,首先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檢索每位考生,其次對每一分數段上的每位考生,依次檢索其填報的A、B、C三個學校,若考生自身條件滿足A學校,就投檔到A學校,否則繼續檢索B學校,若條件符合B學校,就投檔到B學校,否則繼續檢索C學校。依次類推,只要被檢索的學校中出現符合投檔條件的學校,即向該校投檔?梢姡浫W校從招生辦獲得的錄取結果是不能判定學生第幾志愿填報的該校。
誤區3:要想上定向生,就要把二、三志愿全部填空。
解讀:今年多達50%的定向生招生計劃是教育主管部門促進教育公平的重大舉措。高中錄取中,統招生和定向生同步錄取。例如:考生甲中考成績600分,在“省級標準化高中志愿批次”中,分別填報了A、BC三所學校的統招學校志愿和B學校的定向學校志愿。
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在進行“省級標準化高中志愿批次”的投檔過程中,當投檔到600分這個分數段時,檢索考生甲A學校志愿,A學校統招生類計劃已經在602分完成投檔,沒有計劃余額,不符合投檔條件,繼續檢索B學校志愿,B學校統招生類計劃未完成,符合投檔條件,就投檔到B學校,不再繼續檢索C學校志愿。
如果投檔到601分這個分數段時,B學校統招生類計劃在601分完成。此時,按照“統招生和定向生同步錄取”的原則,停止“省級標準化高中志愿批次”統招生類投檔檢索,啟動B學校定向生類投檔檢索,按照“定向生錄取成績不低于錄取學校統招生錄取線下40分,“大學區”成員學校考生報考所在大學區內的高中學校定向生,錄取成績不低于該學校統招生錄取線下50分”的標準,對填報B學校定向學校志愿的考生,從高分到561分(或551分)排序,考生甲以600分成績排序在第3名,假設B學校在考生甲所在畢業學校的定向生類計劃為5人,考生甲符合投檔條件,投檔到B學校。如果考生甲排序在第6名,則考生甲不符合投檔條件。在B學校完成定向生計劃投檔后,恢復“省級標準化高中志愿批次”統招生投檔,投檔到600分這個分數段時,檢索到考生甲所填A、B學校志愿無效后,檢索C學校,若條件符合C學校,就投檔到C學校。
由此可見,雖然在填寫定向生志愿時,是在重點高中一、二、三志愿的后面,但定向生實際錄取順序卻不是如此。個別學校招生宣傳人員沒有經過系統培訓,對錄取順序誤讀,加之只考慮學校利益,沒有考慮到考生風險,錯誤指導考生“要想上定向生,就要把二、三志愿全部填空”,給考生造成了不可彌補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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