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整理 作者:紫涵 2016-01-07 14:10:21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青少年體育增強青少年體質的意見》以及國家、省關于“全面組織實施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考試目的
實施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是貫徹黨和國家教育方針、推進素質教育、加強學校體育工作、增強學生體質的重要舉措,旨在促進學校體育教學,引導和激勵學生重視體育鍛煉,幫助學生掌握運動技能,提高體質健康水平。
二、考試原則
實施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應與綜合素質評價相結合,與學校體育課堂教學相結合,與實施《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相結合,與學生課外體育活動相結合,尊重學生體質差異,激發學生體育鍛煉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推動學校體育工作。
三、成績評定
2016年鹽城市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總分值為40分,與文化分合并計入中考總分。體育考試成績評定以現場測試為主,重點測試學生的身體素質。對因殘疾或因傷、病等原因不能按時參加體育考試的學生實行免、緩考政策。
(一)現場測試
1.考試內容。每名學生應參加4個項目的考試,分別為50米跑、立定跳遠、中長跑(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和1個選測項目。選測項目為擲實心球(2㎏)和引體向上(男)、仰臥起坐(女),學生可在選測項目中選擇1個項目參加考試。每個項目滿分為10分,合計40分(測試方法和評分標準詳見附件)。今后,體育考試的內容將依據國家關于學校體育工作的有關政策和要求適時進行調整。
2.考試組織。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在市、縣招生委員會領導下統一組織實施。
所有參加中考體育考試的考生應按規定時間,由學校統一組織報名。零報考生到相應的招生考試機構報名參加2016年中考體育考試。
根據江蘇省教育廳、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局《關于招生考試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蘇教財〔2005〕27號、蘇價費〔2005〕110號、蘇財綜〔2005〕27號)規定,按每生9元標準收取體育考試費用。
3.考試時間。中考體育考試時間統一安排在2016年4月中旬至5月中旬完成。具體考試時間由各地自行安排。
(二)免考成績評定與免、緩考申請程序
1.病、傷、殘考生均可申請免試。殘疾考生申請免試須提供殘疾證和有關鑒定機構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經批準同意免考者體育中考成績按滿分(40分)計入中考總分。因傷、病等原因不能參加體育考試的考生,申請免考(含免單項)須提供縣級以上醫院診斷書和相關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經批準同意免考者體育中考成績按體育中考總分的70%(28分)(申請單項免考,則按該項目的70%)計入中考總分。
2.申請免考的考生須本人填寫免考(含免單項)申請表,并附相關證明材料,報班主任初審,經任教的體育教師審核和學校主要負責人同意,學校統一公示后匯總,報教育主管部門體育考試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審定結果須及時向考生所在學校反饋,由所在學校反饋給考生本人。凡申請免考的考生名單須在學校顯著位置公示1周,接受監督。如有弄虛作假,一經查實,按零分處理,并記入學生誠信檔案,同時,追究相關人的責任。
3.在規定考試時間內或考試期間,因傷病或其他特殊情況不能參加體育考試或未完成全部考試項目的學生,由學生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學校簽署意見或考場負責人簽字同意,經教育主管部門體育考試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批準后,可予以緩考。緩考的考生應在中考文化考試前,參加統一補考,補考限一次。緩考考生如在規定時間仍然不能參加考試(含單項考試),可參照因傷、病等原因申請免考的程序和計分辦法執行。凡已考完全部項目并有成績記載的考生,一律不得參加補考。
四、工作要求
(一)強化領導
市教育局成立鹽城市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工作領導小組(見附件1),制定全市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工作實施方案,規劃、協調和指導全市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工作。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成立本地區體育考試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本方案制定本地體育考試工作實施細則,不得擅自變更或刪減考試項目,不得降低測試項目評分標準。所有學校體育考試由地方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不得下放給學校自行組織。市直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納入亭湖區統一組織實施。各縣(市、區)教育局須在2016年3月15日前將本地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實施細則(含測試時間、測試地點和組織辦法)報市教育局體衛藝教處,經市教育局審核批準后方可組織實施。
(二)精心組織
認真執行考生考前體檢制度。為保證體育測試考生的安全,各有關學校在考前必須召開家長會議,發放“告家長書”,提醒家長高度重視并做好學生考前體檢工作。凡參加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現場測試的考生,須到縣級以上醫院進行血壓、心肺功能等項目的考前體檢,體檢結論經家長簽字確認后,在報名時交學校審查,對不宜參加現場測試的學生,要勸其免考。
各縣(市、區)應根據區域范圍和學生規模等實際情況,科學安排體育考試相關事宜和步驟,統一、集中安排考場,確保場地、器材等符合國家規定要求。各考點要制定體育現場測試應急預案,設立醫療救護點,配備急救器材、藥品和急救車輛,落實各項應急措施。
各地各校應根據體育考試的特點,加強考生考前的訓練與指導,并組織模擬測試;根據考試日程安排,認真組織學生赴考;加強交通安全教育,妥善安排考生考前、考后的學習和休息;考中合理安排準備活動,防止發生運動損傷等情況,切實做好各項安全保障工作。
(三)嚴肅紀律
考前要認真組織考務人員培訓,嚴肅考風考紀,重點加強對測試人員的紀律教育和技術培訓。要優化考試流程,對考試各個重點環節、重點區域加強管理,保證考試公平、規范。加強考場標準化建設,在考試項目測試區進行全程攝像,作為考試爭議解決依據。
加強過程監督,杜絕舞弊事件發生。每個考試項目結束,由測試員當場向考生宣布測試成績,考生成績現場公示。學生對體育考試成績有異議的,本人應在測試現場向測試人員反映或向考點考試工作領導小組提交書面申請,由領導小組依據有關規定及時予以仲裁,逾時不再受理。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在體育考試期間,要組織紀檢監察人員駐點全程巡視。市教育局將組織巡視組對各地體育考試工作進行巡查和抽測,對考試過程中的違紀人員依據相關規定嚴肅處理;對考試工作組織不力,隨意降低標準、擅自下放到學校進行考試的,一經查實,全市通報,并進行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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