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襄陽市教育局 作者:中考網整合 2016-02-22 10:37:22
襄陽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16年中考報名工作的通知
襄教文〔2016〕1號
各縣(市)區教育(教體、社會事務)局,市直各初中:
為做好我市2016年初中畢業生學業水平考試(以下簡稱“中考”)報名工作,現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報名時間
2016年3月1日至3月20日。
二、報名對象
2016年我市應屆初中畢業生。
三、報名方式
由考生學籍所在學校統一組織網上報名。
報名工作由市教育考試院、市教育裝備與信息技術中心、縣(市)區教育(教體、社會事務)局基礎教育科、各縣(市)區教育考試管理機構、各中學按照分級管理權限在統一平臺上共同完成。
四、報名工作流程
1、學校將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按要求輸入(或導入)基本信息。
2、學校持統一網上報名系統打印的考生名冊到教育(教體、社會事務)局基礎教育科審核考生報名資格。
3、學校持審核合格后的名冊報送縣(市)區教育考試管理機構審核并生成考生報名號。
4、學校組織拍攝考生照片。
5、縣(市)區教育考試管理機構核對匯總本地考生報名信息報市教育考試院。
6、市教育考試院匯總考生報名信息。
五、報名收費
2016年中考考試費收費標準按照鄂價費規[2013]215文件規定執行。
六、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報名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管理,成立報名工作領導小組,人員組成如下:
組長:肖艷芳
副組長:朱啟龍劉朝志
成員:何濤散國偉陳守蘭
各縣(市)區教育(教體、社會事務)局均應成立相應機構,統一組織、協調和管理網上報名工作。
七、工作要求
1、各縣(市)區教育(教體、社會事務)局、教育考試管理機構一把手及各中學校長為報名工作第一責任人,對中考報名工作的組織實施負責。
2、各地、校要組織學生及家長認真學習《襄陽市2016年初中畢業生學業水平考試實施方案》,進一步明確學業水平考試的性質,讓家長和學生了解參加中考是教育部門認定學生完成九年義務教育學業的基本要求和參加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的必備條件。凡未參加中考的學生是不具備學業畢業條件的,不能取得初中畢業證和九年義務教育完成證書,也將無法參加高中階段學校的招生錄取。
3、要確保每一名取得學籍的畢業生都能參加考試。對流到省外、省內的外地區尚未辦理轉學的考生,學籍所在學校要立即督促學生辦理轉學手續;對流失的學生,各初中要根據義務教育法規定及時進行勸返并動員考生參加中考。
4、各初中應按照統一要求,配齊網上報名所需的硬件、軟件及做好人員分工。要制定相關的措施和應急預案,確保報名工作的正常進行。
5、要認真核對考生的姓名、身份證號、學籍號、聯系人及聯系電話等重要基本信息,發現有誤及時修改。3月20日報名結束后,報名平臺關閉報名、信息修改等相關功能,不再安排補報。
八、工作紀律
1、各地、校要認真審查考生報名資格,嚴禁不符合條件的考生報名參加中考;嚴禁同一學生在多處報名;嚴禁畢業生學校為了片面追求升學率,不讓差生報名;嚴禁截留優等生不參加中考;嚴禁向未參加中考的考生發放初中畢業證書;嚴禁任何高中階段學校招錄未參加中考的考生。
2、各中職學校應嚴格執行省教育廳關于中職學校春季招生工作的有關規定,嚴禁春季招生招收應屆初中畢業生;嚴禁各地、各校為了滿足當地中職學校招生要求而截留考生報名。凡已進入中職學校學習的考生,縣(市)區教育(教體、社會事務)局要負責協調學生回原初中繼續學習完成初中學業,報名工作一律由原學籍所在學校負責。
3、未經上一級主管部門批準,嚴禁任何單位或個人向其它單位或個人提供考生報名相關數據。
4、嚴禁以各種名目,變相提高收費標準或搭車加收其它費用。
5、市教育局今年將繼續對各地中考報名率進行排名通報,并將中考報名率、參考率以及初中三年鞏固率納入縣(市)區教育(教體、社會事務)局教育工作年度目標考核。
襄陽市教育局
2016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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