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山日報 作者:中考網(wǎng)整合 2016-02-26 09:43:03
足球首次納入中考選考科目
昨日,從市招生辦獲悉,我市2016年中考體育考試方案出臺,確定4月11至22日考試。足球首次納入中考體育選考科目。
■選考共六項新增足球運球繞桿
通過市招生辦公布的考試方案了解到,考試項目新增“足球運球繞桿”為選考。體育考試必考項共四項:200米、中長跑、100米游泳,滿分為100分,考生擇其一;選考項共六項:立定跳遠(yuǎn)、投擲實心球、一分鐘跳繩、一分鐘踢毽子、籃球半場來回運球上籃、足球運球繞桿,滿分為120分,考生擇其一。體育項目成績?nèi)蓚考試項目成績平均分,按100分計。外地返中山中考的考生和往屆生只計算體育考試項目成績,不計算《國標(biāo)》成績,滿分為100分。
2016年體育成績總分仍為100分,由《國標(biāo)》成績及體育考試項目成績兩個部分組成,按40%計入中考計分項目總分。
■兩類學(xué)生可擇考和緩考
按照方案規(guī)定,因體育比賽獲獎經(jīng)審批免體育考試的考生,其體育考試項目成績按90分計算。獲國家等級運動員稱號三級以上經(jīng)審批免體育考試的考生,其體育考試項目成績按100分計算。
以下兩類學(xué)生可選擇擇考和緩考。一是存在發(fā)育異常、肥胖癥、畸形或矮小體形等情況的考生,可申請擇考或免考。擇考兩個項目考試的,按實際考試項目成績平均分的90%計算體育考試項目成績;擇考一個項目考試的,按實際考試項目得分的70%計算體育考試項目成績。二是臨時有嚴(yán)重傷病或其他身體原因不能參加考試的,可以申請緩考,緩考期間未康復(fù)的可申請免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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