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整理 作者:中考小編 2016-03-06 20:51:26
對于語文、數學、英語、思想品德(政治)、物理、化學、生物、歷史、地理、體育與健康10科考試等級均為A的考生,給予投檔總分加5分的獎勵。
普通高中錄取原則:先按等級切線確定入選考生,切線切到某一等級時,應將該等級考生全部劃入投檔等級內;再按考生志愿以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五科成績和綜合素質等級分值以及其他加分的投檔總分(下稱投檔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yōu)錄取。錄取時,按招生計劃數1∶1劃定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遇到同分時,單獨增加該批次的招生計劃,將同分的考生全部錄取。
1.省一級達標高中統招生錄取
省一級達標高中的招生計劃總數扣除保送生、體育藝術特長
生、定向招生計劃后,其余計劃為統招計劃,統一面向本縣(市、區(qū))招收考生(以下簡稱統招生)。
錄取辦法:按等級切線確定入選考生。根據語文、數學、英語、思想品德(政治)、物理、化學、歷史、生物、地理、體育與健康10科成績的等級排列情況及該批次的統招生和定向生招生數之和(不含單獨錄取的保送生和體育、藝術特長學生名額)按1∶1.2切線。等級排列采用“A先”原則,等級按10A,9A1B,9A1C,8A2B,8A1B1C,8A2C,7A3B,7A2B1C,7A1B2C,7A3C ┉┉10C的順序,依次確定入選考生,并確定該批次錄取考生的最低入選等級。
在一級達標高中入選考生中根據統招生的招生總數,按1:1.1的比例劃出投檔總分的投檔線,再按入選考生的投檔總分,按志愿從高分到低分以統招生的招生數1∶1的比例投檔擇優(yōu)錄取統招生。
2.省一級達標高中定向生分校錄取
(1)名額分配
從一級達標高中的招生計劃中,劃出計劃總數的50%作為定向生招生計劃,直接定向分配到本縣(市、區(qū))的各個初中學校(含完全中學初中部),名額分配原則上按2013年各縣(市、區(qū))教育局核定該校的七年級招生計劃比例分配。若參加中考報名人數少于2013年招生計劃的以實際報考人數為基數進行核算,若超過2013年招生計劃的按核定計劃數為基數進行核算。定向生名額只用于錄取本地初級中學的在籍直升生(即學籍在本校且七年級至九年級三個學年均在本校學習的應屆畢業(yè)生)。
(2)錄取辦法
根據考生的志愿順序,按一級達標高中統招生的最低入選等級,在一級達標高中統招生的最低錄取分數線下40分以內,從高分到低分按所分配到初中學校的名額進行錄取,如一些初中學校錄不滿,可將剩余名額分別按城區(qū)初中、農村初中學校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定向資格生。
仍然沒有完成計劃的初中學校,其定向招生指標調整為一級達標高中統招生指標,按考生志愿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歡迎使用手機、平板等移動設備訪問中考網,2025中考一路陪伴同行!>>點擊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