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整理 作者:中考小編 2016-03-06 22:10:49
關于做好珠海市2016年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報名及資格審核工作的通知
珠教招【2016】2號
橫琴新區社會事務局、各區教育局(社會事業局、社會工作局),市直屬初中:
為做好我市2016年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報名和資格審核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時間及方式
(一)考生預報名時間為3月9日—15日,打印、確認時間為3月16日—17日。
(二)全市統一實行網上報名。市招生辦根據珠海市中小學學籍管理系統中的有關學籍數據導入考生初始數據,中考管理系統自動產生準考證號和初始密碼。
(三)考生憑市招生辦統一下發的準考證號和初始密碼登錄珠海招生考試網(網址http://www.zheec.net)中考管理系統,填寫考生個人基本信息,其中考生姓名、性別、民族、身份證號、戶籍等信息由身份證識別系統自動讀入。
(四)考生可自行上網報名,也可在學校的指導下集中上網報名。
(五)本市戶籍初中往屆生和本市戶籍在外地就讀的應屆初三畢業生(簡稱“社青類考生”)到戶籍所在區招生考試部門指定的報名點(見附件1)報名。
二、報名條件
(一)符合下列條件的初三畢業生可以報考:
1.具有我市戶籍的初中畢業生(含結業生及同等學力者)可以在我市報名參加中考。
2.具有我市初中學籍的非我市戶籍應屆初中畢業生,可以在我市報名參加中考,其中同時符合下列條件者可以報考公辦普通高中:
(1)截止至2016年8月31日,考生具有珠海市連續3年初中學籍;
(2)中考報名時,考生父親或母親已在珠海市辦理了《廣東省居住證》,并在有效期內;
(3)考生父親或母親在珠海市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累計繳費滿三年(或報名時已連續繳費三個月)。
3.應屆初三畢業且具有本市學籍的海外華僑子女、港澳臺胞子女,享受珠海戶籍考生待遇。
(二)下列人員限制報考:
1.有珠海戶籍的初中重讀生(包括已經畢業和讀完初三課程無故不參加畢業考試者,或已讀完初三第一學期無故停學半年再返校復讀者),不得報考國家級示范性普通高中。
2.無珠海戶籍的初中往屆生不得報考普通高中。
3.高中階段學校畢業生、結業生不得報考普通高中。
4.具有我市初中學籍的非我市戶籍應屆初中畢業生中,不符合報考公辦普通高中條件的考生可以報考民辦普通高中和中職學校。
(三)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初中階段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學生和高中階段學校的在校學生。
2.因觸犯刑律而被追訴或正在服刑者。
三、指標生報考資格
(一)本市戶籍考生中,符合市教育局《關于印發珠海市國家級示范性普通高中招收指標生實施辦法(暫行)的通知》(珠教〔2012〕4號)的相關規定者,具有指標生報考資格。
(二)非本市戶籍的應屆初三畢業生中,符合《珠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是教育關于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我市參加中考工作意見的通知》(珠府辦〔2013〕16號)的相關規定者,具有指標生報考資格。即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一是符合報考公辦普通高中條件;二是滿足2011年開始實施的《珠海市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憑積分入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暫行辦法》的入學條件、且初中三年在我市同一學校就讀、并持有該校連續3年完整學籍。
四、報名流程及須提交資料
(一)報名流程
1.提交報名資料:考生按規定提交相應資料;
2.資格審查:報名點對考生報名資格進行審核;
3.領取考生號及初始密碼:報名點將中考管理系統自動產生的準考證號和初始密碼發放給考生;
4.網上預報名,讀取二代身份證信息:考生憑準考證號和密碼登錄中考管理系統,完成網上預報名工作;
5.電子攝像:考生原則上在報名點現場攝像。對不能現場攝像的考生,需提供本人電子照片,規格168×240像素,大小在10KB以下;
6.辦理確認手續:各報名點打印《報名信息校對表》給考生核對,考生在規定時間內對表中各項內容逐一核對,凡身份證信息與戶口簿信息不一致的,以戶口簿信息為準。考生信息一經確認,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7.繳費:考生按廣東省物價局的規定標準繳納考試費。
(二)考生須提交資料
1.二代身份證及戶口簿復印件(原件備查);
2.在外地就讀的本市戶籍考生,應提交所就讀學校開具的學籍證明(注明全國統一學籍號并加蓋當地縣區級以上教育局學籍管理部門公章),地理、生物初中學業考試等級證明(或成績證明,加蓋當地縣區級以上教育局招生考試部門公章)和《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成績合格證明;
3.港澳考生應提交身份證、港澳居民往來內地通行證復印件(原件備查)。臺灣考生應提交市級臺務部門出具的證明和戶口簿、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復印件(原件備查);
4.隨遷子女報考公辦普通高中應提交:父親或母親在珠海辦理的居住證復印件(原件備查)和在珠海市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繳費記錄;
5.往屆生應提交九年義務教育證書復印件(原件備查);
6.有政策照顧加分的考生還應提交相應證明文件的復印件(原件備查)。
五、照顧政策
根據市教育局有關文件規定,符合下列條件的具有珠海市戶籍的應屆考生可以享受降分投檔的政策性照顧:
(一)下列各類考生可在低于錄取控制分數線10分以內,由市招生辦提供名單及考生基本信息給學校審閱錄取:
1.少數民族考生(提供珠海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少數民族考生情況登記表、戶口簿)。
2.駐國家確定的一類至六類“艱苦邊遠地區”、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特類至三類“島嶼”以及在飛行、潛艇、航天、涉核等“高風險、高危害崗位”、作戰部隊連續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將連續工作3年以上)軍人的子女,或者有子女后曾在該地區和崗位累計工作5年以上軍人的子女;個人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或者個人平時榮獲三等功3次及以上,或者個人榮獲國家、軍隊科技進步三等獎以上獎勵軍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犧牲及一至六級傷殘軍人的子女。具體按珠海市教育局、珠海警備區政治部《關于做好軍人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政干〔2015〕27號)執行。
(二)下列各類考生可在低于錄取控制分數線2分以內,由市招生辦提供名單及考生基本信息給學校審閱錄取:
1.歸僑青年、歸僑子女、華僑子女(提供市級僑務部門出具的證明、戶口簿或我國駐外使領館出具的考生父母具備華僑身份的證明、出生證明、護照)。
2.臺灣省青年(提供市級臺務部門出具的證明、戶口簿、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以上各類證明交驗原件、提交A4紙復印件,學校須在審核完畢后張榜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時間為七天。符合以上照顧政策的考生,其照顧分數不得累計。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認真做好考生報名資格審核及確認工作。各區、直屬初中須在報名規定時間內做好考生報名信息確認、照顧政策加分資料審核和匯總工作,并及時做好隨遷子女報考公辦普通高中資格審核和指標生資格確認工作。
(二)各單位要以對考生高度負責態度,認真仔細做好有關報名資格審核工作。務必做到數據準確,無錯漏。各區、直屬初中須于4月8日前將考生申請照顧政策加分資料匯總后報送市招生辦;4月22日前,各初中學校將《2016年珠海市普通高中指標生資格考生信息表》(附件2)以紙質(加蓋公章)和電子版兩種方式報區學籍主管部門,區學籍主管部門復核、匯總并加注意見后,于4月29日前報市招生辦(聯系人:蔡杰欽,電話:2124373,電子郵箱:530339219@qq.com)。
(三)各單位要及時做好考生報名資格公示工作。對隨遷子女報考公辦普通高中資格審核結果和指標生資格確認名單,應及時公開、公示,主動接受考生和家長監督。
中考報名工作是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的基礎,事關廣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各單位要加強組織領導和宣傳,精心組織、加強管理,確保中考各項工作順利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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