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整理 作者:中考小編 2016-03-07 23:04:47
記者昨天從嘉興市教育局獲悉,《嘉興市本級2016年初中畢業生體育考試方案》已出臺,提醒相關考生早做準備。
分值和項目
中考體育成績:平時體育鍛煉成績(滿分10分)+運動技能素質成績(滿分20分)=30分(滿分)
平時體育鍛煉成績:日常體育課學習質量、學生參與陽光體育活動情況、參加“體育、藝術2+1”項目情況、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成績,由初中學校進行評定。平時體育鍛煉成績分為兩個等第,初中階段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成績及格(按畢業當年學年總分的50%與其他學年總分平均得分的50%之和進行評定),其他各項內容綜合評定良好以上(含良好)為10分,未達上述要求為8分。
運動技能素質考試項目分為兩大類:第一類為必考項目,第二類為選考項目。選考項目分為自選項目和抽選項目。第一類為1000米(男)、800米(女),滿分8分;第二類的自選項目為籃球運球、足球運球、排球墊球、游泳4個項目中自選一項,滿分6分;抽選項目為立定跳遠、50米跑、擲實心球3個項目中抽選一項,滿分6分。
測試與成績
由各學校做好考生自選項目的報名和免考學生的統計工作,上報區教文體局匯總后再上報市教育考試院。社會考生直接到市教育考試院報名。在首日考試前一周進行運動技能素質考試第二類抽選項目的抽簽,從3個項目中隨機抽取一項作為市本級初三學生統一考試項目。抽簽工作由市教育考試院組織實施。
考生的平時體育鍛煉成績由各初中學校負責評定并公示。運動技能素質成績由市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測試人員到校考試。游泳考試單獨安排在現場考試時間段的雙休日進行。經市教育考試院及區教文體局考察場地合格的學校均送考到校;部分場地條件不符合要求的學校,其考生由區教文體局統籌安排至附近學校進行考試。游泳考試集中安排在嘉興市少體校游泳館進行。當現場考試成績總分出現0.5分時,四舍五入以整數計入總分。為鼓勵學生進行運動技能鍛煉和考試,在運動技能素質考試中總分不滿12分的,以12分計入體育中考總分。
免考、緩考和缺考
因病或殘疾確實喪失運動能力的學生,經縣級以上醫院出具醫療診斷證明或持有殘疾人證,填寫《嘉興市本級初中畢業生體育考試免考申請表》,由學校出具核實意見,所在區教文體局審核報市教育考試院批準后,方可免予考試,體育成績以總分22分計入。其中平時體育鍛煉成績計滿分10分,運動技能素質成績計12 分。對部分喪失運動能力但能參加運動技能素質其他類別考試的考生,必須申請全部免考。
對于在各類體育比賽中獲得優異成績的學生,符合以下條件其中一項的,可以申請免考:1.上一年6月1日起至體育現場考試前,參加省、市教育和體育行政部門聯合舉辦的列入年度計劃內的體育競賽項目(項目限定在田徑、籃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術、游泳、羽毛球8個項目內)及嘉興市校園足球競賽計劃。田徑、乒乓球、武術、游泳、羽毛球單項獲省前六名、市前三名;集體項目籃球、足球、排球、乒乓球獲得省級以上(含)比賽前六名或市級比賽前兩名的主力隊員(集體項目主力隊員不超過參加比賽運動員總數的50%)。2.上一年6月1日起至該校體育現場考試期間參加比賽,并獲國家二級運動員稱號的考生。體育現場考試后至5月31日前參加比賽達到以上免考條件的,如體育現場考試未達20分,按規定辦理免考手續后,運動技能素質成績同樣以滿分20分計入總分。免考僅限運動技能素質考試,其平時體育鍛煉成績仍由學校按要求進行評定。
因傷、病不能如期參加運動技能素質考試的學生,由縣級以上醫院出具醫療診斷證明,所在學校審查,報區教文體局審核后,在該校體育現場考試前匯總并報市教育考試院核準,可申請緩考并給予一次補考。補考一般集中安排在考試結束10天左右的雙休日或節假日進行。
未辦理免考手續的考生在現場考試和補考時均未參加運動技能素質考試的,其行為視為缺考。該考生運動技能素質成績以0分計入總分,平時成績仍由學校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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