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淮南教育網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16-03-14 17:26:00
一、考試對象
凡報考淮南市2016年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五年制高職的應屆、往屆初中畢業生,均須參加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
二、考試項目、計分及要求
根據《安徽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6年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5】633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情況,今年體育考試總分值調整為60分。考試分必考項目和選考項目兩類,每位學生應參加3項考試,其中必考項目1個,選考項目2個,每個項目以0分為起點,必考項目滿分為20分,每項選考項目滿分為20分,總計60分。所有考試項目均采用儀器測試。各學校要把中考體育考試成績與體育課程教學相結合,與實施《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2014年修訂)》相結合,與大課間體育活動相結合,與體育藝術“2+1”項目工程相結合,作為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運動與健康”維度的實證材料;示范高中要對自主招生和保送生進行體質測試,達到《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良好等級以上的考生方能錄取。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成績計入升學錄取總分。
(一)必測項目:男1000米、女800米跑。
(二)選測項目:立定跳遠、擲實心球、1分鐘跳繩、1分鐘仰臥起坐、籃球運球、足球運球(考生任選二項,選測項目一經選定不得更改)。
(三)考試評定標準及相關要求
根據省教育廳相關文件精神,執行《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2014年修訂)》初中三年級相關項目的評分標準。選考足球運球、一分鐘跳繩等《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2014年修訂)》中沒有收錄的項目,參照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2007年頒布實施的《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中初中三年級相關項目的評分標準,結合本市初中學生體質現狀的總體水平,制定淮南市2016年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評分標準。(附件2)
1、考生準考證由市教育局負責印制,考生憑準考證在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考生在規定的考試時間和輪次內,出現因突發疾病、受傷或中途離場等造成考試中斷的,與文化課考試中類似情況同等對待,考幾項算幾項,不考不得分,不進行緩考。
2、考生參加考試均應按順序進行,立定跳遠和擲實心球每人測試三次,以最好成績計算;1分鐘跳繩每人限測一次,跳繩由考點提供(不可自帶繩);1分鐘仰臥起坐每人限測一次;籃球運球、足球運球每人測試兩次,以最好成績計算,兩次犯規無成績者,只可再增加一次測試機會。(籃球、足球由考點提供);男生的必考項目為1000米跑,女生的必考項目為800米跑,為最后一項考試項目。體育考試項目測試基本要求見(附件1)。
3、考試成績經主考簽字后生效,考試成績單一式三份,一份現場公告,一份存檔備查,一份附成績統計表報市教育局中招辦。
4、三項體育考試應在半天之內完成,并現場向考生公布成績。如因天氣變化等特殊情況中斷考試,可延長安排在當天完成;如當天不能完成,已考項目無效,考試重新安排進行。
三、考試時間、地點
(1)考試時間:2016年4月下旬至5月上旬(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2)考試地點:具體考點另行通知。
四、組織實施
1、根據《安徽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6年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5】633號)文件的要求,市教育局成立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工作領導小組,組長:葛曉輝,副組長:孫奇志,成員:陳浩、李韋遴、朱國偉、李士友、王可生、王國明及縣區教育局、各考點學校主要負責人。壽縣、鳳臺縣、毛集實驗區、潘集區體育考試工作由縣(區)招辦組織安排。各考點學校要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制定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實施細則,于4月20日前報市教育局招辦。
2、各學校以U盤(電子表格)的形式,按男生在前、女生在后順序將考生名單、考試項目于4月10日前報教育局招辦和所在考點。
3、市中考中招工作委員會負責抽調并派出體育考試工作巡視裁判員,負責現場監督、技術指導和項目成績仲裁;其他工作人員由各考點自行安排。市中考中招工作委員會負責儀器使用,并對參加考試使用儀器人員進行培訓;其他各類人員由考點進行業務、紀律培訓,保證不培訓不上崗、先培訓后上崗;要強化責任意識,加強考試工作人員、師生的思想政治教育、考風考紀教育和安全教育。
4、體育考試的考點由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指定,場地器材嚴格檢查,合格后方可使用;考場在考試期間一律實行全封閉,無關人員嚴禁入內。要加強對考務人員安全意識的教育,合理安全使用考試器材,杜絕因體育器材管理和使用不善而造成傷害事故的發生。各考場要設立醫療救護點,配備專業急救人員及急救設備,與當地醫療急救中心保持聯系,制定應急預案,確保考試安全。
5、請各考點在本考點中考體育考試結束后認真填寫《淮南市2016年___考點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成績統計分析表》(附件7),于一周內上報市教育局德育科。
五、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
1、考生必須遵守考試紀律和有關要求,服從考點安排,服從裁判,不得弄虛作假,不得無理取鬧。在考試過程中如有違反下列情況之一者,根據《國家考試法》相關要求,視情節嚴重,取消其考試資格,直至不予頒發畢業證:有阻擋、推拉等擾亂考試秩序行為者;故意拖延考試時間、故意損壞考試儀器者;臨時代考、冒名頂替參加考試者。
2、各考點要加強體育考試紀檢工作,對考試每一個環節進行監督,切實保證體育考試各個環節平穩、有序、公正。要有考場紀律情況記錄,若出現違紀情況,記錄要寫明時間、地點、考試項目違紀事實,經證明人、項目組長、考點裁判長和考點領導簽字后報市教育局監察室。
3、考務人員要堅持“以人為本,公平、公正、公開、透明”的原則,不準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工作時不準擅離職守,工作期間不準飲酒。如有違反,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通報批評、取消監考資格的處理。
4、參與考試的學校負責從初三畢業班抽2名學生家長到考點進行現場監督。主要監督違規違紀行為,如發現學生作弊,經核實取消該項成績;如發現監考教師作弊,經核實取消監考教師資格,并全市通報批評,作弊行為涉及的考生考試成績一律取消。
六、免考和緩考
根據安徽省教育廳規定,下列情況可以申請免考和緩考:
1、因肢殘喪失運動能力的考生,可申請免考。申請免考的程序是:由考生提出書面申請,填寫《淮南市2016年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免考緩考申請表》(附件3),注明免考原因,出示縣級以上醫院的有效證明,經家長、班主任簽字和學校批準,報學校所屬教育行政部門審批。所屬教育行政部門在審批時,必須安排2名以上的專門人員對免考考生進行目測,并由目測人簽字。經市教育局德育科復核同意免考的學生,免考申請表存入學生檔案,中考體育成績按滿分計入中考總分。
2、因傷、病長期免修體育課,但未喪失運動能力而申請免考的學生,應有縣級以上醫院的詳細病歷和證明,按免考程序申報、審批。經審核批準同意免考的此類考生,免考申請表存入學生檔案,中考體育成績按中考體育總分的70%計入中考總分。
3、因傷、病或意外事故等原因,暫不能參加初中升學體育考試的考生,可申請緩考。參加緩考的學生,由市教育局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工作領導小組規定時間集中組織補測。
(1)因傷、病或意外事故等原因暫不能參加考試的考生,需填寫《淮南市2016年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免考緩考申請表》(附件3),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報學校審核后,統一辦理緩考手續,于考試前一天報考點進行確認,考點填寫《淮南市2016年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緩
考統計表》(附件6),將材料整理后及時報市教育局德育科審核,審核通過后由市教育局統一安排緩考。
(2)考生體育考試當天,檢錄前,突發疾病或意外,應及時向本校帶隊教師提出緩考申請,填寫《淮南市2016年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免考緩考申請表》(附件3),經考點醫生診斷簽字、考點主考簽字確認,申請表交考點,由該考點在體育考試結束后填寫緩考統計表,加蓋公章報市教育局德育科審核,審核通過后,參加緩考。
(3)免考或緩考僅限一次。
淮南市教育局將對免考、緩考的學生進行抽查,如發現弄虛作假取消成績,并按照違規違紀相關規定處理,結果記入個人檔案。
七、其它工作
1、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把關心學生健康放在第一位,實行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安全責任制,制定并落實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工作應急預案,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前,學校必須組織學生進行常規體檢,要特別重視對學生心肺功能的檢查,同時學校要和每一位學生家長對學生的健康狀況進行確認,要教育學生和家長,實事求是,不隱瞞學生疾病情況,對經醫生證明確不能參加劇烈體育運動的學生,堅決實行免考制度,切實消除安全隱患。
2、各學校要針對學生的健康特點,組織進行適宜的體育鍛煉。要建立學校與家庭聯系制度、學生身體健康狀況監測制度、體育教學活動與醫務監督制度,采取切實措施,保證學生在教學、活動和考試中的安全。
3、考生到考點參加體育考試應由學校派專人領隊,對考生進行必要的安全、衛生、遵紀守法和考風考紀等教育,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4、體育考試收費標準按照省教育廳、省物價局文件執行。
八、為保證壽縣初中畢業升學工作平穩過渡,2016年壽縣中考體育考試執行(壽教基【2015】61號)文件,其他縣區執行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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