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整合 作者:中考網整合 2016-07-13 20:57:49
4、定“型”――握準常見文體基本“程式”
同時,就某種文體來看,盡管表現形式可以千差萬別,但總有一種相對穩定的表現要素和形式,即各種表現形式所呈現出的共性特征。據此,我們可以給各種常見文體總結歸納出一個基本“程式”,凡寫此類作文便可“借架穿衣”。如記敘文,以寫人為主的記敘文,重在刻畫人物,突出其個性特征,寄予作者某種情感,或贊美其品質,或抒發思念之情。而要寫出其性格必置其于一定的具體情境之中,通過具體事件中人物的言行舉止來表現,所以描寫的表達方式不可少。對表現人物而言,“具體”是基本要求,“生動、形象”是提高要求。以敘事為主的記敘文,重在敘事的過程,進而上升到理性的思考,或明白一個道理,或引發對現實、人生的深層思索,敘事情節的完整是基本要求,曲折、生動是提高要求(如圖)。
寫人――性格特點――抒情描寫:外貌、語言、動作、心理、神態,細節具體、生動、形象
敘事――事件過程――明理敘述:時間、地點、人物、范圍、經過,結構完整、曲折、生動
要注意的是記敘文要通過事件寫人,通過人物寫事,但寫人與敘事畢竟側重有所不同。如同樣的敘事,在敘事為主的記敘文中務求敘事的完整性,而以寫人為主的記敘文中則不求完整,有時只截取某一個側面或環節,只要表現出人物性格特點就可以了。如魏巍《我的老師》中蔡蕓芝先生打“我”一事,只這樣敘寫:“她的教鞭好像要落下來,我用石板一迎,教鞭輕輕地敲在石板邊上,大伙笑了,她也笑了。”一個“落”字,一個“輕輕”,充分表明老師“愛”我們的品質。雖一個細節,足矣。
當然,以上只是一般性的共同之處,只供考生掌握記敘文的要點,而在此基礎上的變通才是真正的目的。由于創作的多樣性和表現內容始終呈現出情態各異的差異性,因而客觀上和主觀上都要求表現形式的個性化。掌握了基本構思規律和基本“程式”,更利于考生“量體裁衣”,創作出更有特色的個性化的文章來。
“四定”是為了幫助考生學會“自理”,實現“自立”,在充分了解中考作文這個“對手”的要求和特點后,備考方向更明,信心更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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