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家長幫社區(qū)全國站 作者:叫我睡美人兒吧 2016-09-12 10:46:51
1、物體在振動,我們“不一定”能聽得到聲音
【簡析】
1、聲音的傳播需要介質,在真空中聲音是不能傳播的,登上月球的宇航員們即使相距很近也要靠無線電話交談。
2、人的聽覺是有一定的頻率范圍的,即:20~20000Hz,頻率低于20Hz的聲波叫次聲波,如發(fā)生海嘯、地震時產生的聲波是次聲波;而頻率高于20000Hz的聲波是超聲波,如醫(yī)院里的B超。對于超聲波和次聲波人耳是無法聽到的。
3、人耳聽到聲音的條件除了與頻率有關外,還更距離發(fā)聲體的遠近有關,如果距離發(fā)聲體太遠,通過空氣傳入人耳后不能引起鼓膜的振動,還是聽不到聲音。
2.密度大于水的物體放在水中“不一定”下沉
【簡析】
密度大于水的物體放在水中有三種情況,下沉、懸浮、漂浮,到底處于哪種狀態(tài),與物體全部浸入水中受到的重力和浮力的大小有關:
1、下沉。根據F浮=Vρ水g和G=Vρ物g,因為ρ水<ρ物,F(xiàn)浮,物體下沉,此時,該物體是實心的。例如:鐵塊放在水中下沉。
2、懸浮,當該物體內部的空心所造成該物體的重力與它浸沒在水中所排開水的重力相等時該物體懸浮。(在挖空的過程中,浮力不變,重力逐漸減小)
3、漂浮,當物體內部空心且空心較大時,該物體漂浮。(挖空的部分較大,使得浮力大于重力,物體上浮,直至浮出水面,浮力再次等于重力)例如:鋼鐵制成的輪船。
3.物體溫度升高了,“不一定”是吸收了熱量
【簡析】
物體溫度升高了,只能說明物體內部的分子無規(guī)則熱運動加快了,物體的內能增加了。使物體內能增加的方法有兩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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