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整理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17-03-16 10:06:25
根據赤峰市初中畢業、升學考試及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的整體安排和《赤峰市高中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要求,為切實做好我市普通高中特長生招生考試和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則和工作安排
(一)基本原則
1.按照“分類指導”的原則,支持具有傳統項目的一類普通高中,鼓勵二類普通高中創造條件,招收特長生,激發學校辦學活力,促進學校特色發展。
2.按照“突出重點”的原則,統籌區域內特長生的分布情況,原則上旗縣區內同一項目集中設置在一個學校內,逐步形成學校的發展特色,避免區域內特長生培養資源的重復建設。
3.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則,確保全市特長生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確保特長生管理工作的規范、有序。
堅持普通高中“分類指導、辦出特色”的方針,充分發揮普通高中招生對初中教育的導向作用,重視體育和美育工作,為學生個性、潛能和特長及各方面充分發展創設更好的環境,推動全市普通高中優質、特色、多樣化發展。
(二)工作安排
1.明確工作職責。市教育局中招辦牽頭該項工作的統籌安排和實際部署。全市普通高中特長生招生工作備受廣大考生、家長和社會各界關注,事關全市高中招生工作和高中管理工作大局,各地各部門要強化大局和責任意識,嚴格工作程序,明確工作責任,各司其職,抓好落實。
2.遵守工作紀律。市教育局中招辦委托局機關相關業務科室或者社會第三方機構對全市普通高中特長生招生工作進行具體實施,各實施部門或機構要遵守中招辦規定的工作流程和時間要求,嚴密組織考務工作,嚴格執行測試標準,嚴格選拔測試員,嚴禁違規操作和一切直接和間接的作弊行為,否則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追究相關工作人員責任。2017年全市特長生招生工作日程安排和任務分解表附到本方案后,請各地各部門及相關責任人遵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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