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肇慶市教育局 作者:肇慶市教育局 2017-03-20 10:27:55
成績公布
評卷結束并經校對核實無誤后,由市招生辦統一計算考生各科目學業考試原始分成績和總分。語文、數學、英語各120分,物理、化學各100分,思想品德、歷史各60分(卷面分值各100分,分別按60%折算后計入中考總分),文化總分680分;體育55分。中考總分前50名不公布具體成績,統一以“高分段考生”公布。
成績生成后,市招生辦打印成績冊和成績條下發至縣(市、區),由縣(市、區)通知考生。考生學業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等級成績統一于2017年7月4日前公布。
縣(市、區)中考主管部門應于2017年7月8日前,受理對成績有疑問考生的成績復查申請,也可由考生所在學校統一組織辦理。考生憑本人準考證和成績通知單辦理成績復查申請。復查范圍只限于答題有無漏評、漏記分等項目,不涉及評分標準的把握。成績復查不收費,超過成績復查申請期限的不予受理。
經復查發現成績有誤的,由市招生辦負責更正,重新打印成績通知單,并由縣(市、區)中考部門負責通知考生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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