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清遠市教育局 作者:清遠市教育局 2017-03-22 09:42:21
清遠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17年清遠市初中
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工作的通知
各縣(市、區)教育局,市直有關學校:
為做好我市初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工作,根據我市實際情況,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中考體育的目的和要求
中考體育是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貫徹實施《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切實增強學生體質的重要措施。為此,中共中央、國務院明確提出“全面組織實施初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并逐步加大體育成績在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和中考成績中的分量”。各地教育部門和各學校要高度重視此項工作,制定切實可行的體育考試安全防范措施和預案,確保體育考試工作的順利進行。
二、成立市初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監督小組
(一)人員組成
市招考辦2人;體衛藝科3人;其他相關職能科室2人。
(二)工作職責
在全市初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期間,派駐到各考點監督考試過程。
三、中考體育時間
定于2017年4月10日至5月14日。
四、中考體育項目
2017年我市中考體育內容包括學生初中三年級《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下稱《標準》)測試成績及體育考試成績兩方面。
體育考試分必考科目和選考科目兩項:
1.必考項目——中長跑800米(女)和1000米(男)。
2.選考項目——在廣東省初中畢業生體育考試項目一分鐘跳繩、足球25米繞竿運球和籃球半場來回運球上籃三個項目中,由考生自主選擇一個考試項目。在中考報名期間,考生必須同時在清遠市招生考試網上選定三個項目中的一項作為本人的考試項目,且一經選定,不得更改。
五、中考體育成績計算辦法
(一)2017年我市中考體育成績100%(總分100分),由《標準》測試成績(占5%)和體育考試項目成績(占95%)組成。其中:
1.初中三年級學生《標準》測試成績及格者得滿分,不及格者不得分。各學校將《標準》測試成績制成紙質材料(蓋單位公章)和電子文檔各1份報所在縣(市、區)教育局匯總,各縣(市、區)教育局(市直屬學校由清城區匯總并統一報送)匯總后于4月7日前報送市教育局體衛藝科。
2.體育考試項目成績取必考科目和選考科目兩科考試成績得分的平均分,平均分超過100分的按100分計。
(二)初中畢業生升學體育成績計入我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總分。今年我市中考體育成績滿分為60分,與文化課成績合計為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總分。
六、體育尖子和病殘學生免考、擇考、緩考規定
(一)初中階段參加省、市以上教育部門或和體育部門聯合主辦的體育比賽獲省前6名、市前3名(含個人項目和集體項目)者,中考體育成績按滿分計算(體育獲獎成績鑒定由市教育局體衛藝科負責,需附上表格)。
(二)經市殘疾人聯合會確認已喪失運動能力的傷殘學生或經縣級及以上醫院證明因身體原因不適宜參加體育活動者,均應按有關程序辦理免修體育課和免執行《標準》手續。已辦理免修體育課學生可免體育考試,免修體育課情況及相關證明材料須記入學生健康檔案。
(三)身體發育異常、嚴重營養不良及肥胖癥、畸形等,但平時仍能上體育實踐課的考生,可由本人提出擇考申請,由所在學校初審,并經所在縣(市、區)教育局審核同意后,在省考試項目選項中(需附上表格)自行選擇力所能及的考試項目并上報市教育局體衛藝科審批。符合擇考條件的考生可選擇統一考試內容中的2個項目或1個項目進行考試。選擇2個考試科目的,按其實際考試項目成績得分平均分的80%折算成體育考試成績(兩個項目最后得分平均分超過100分的按100分計)。選擇一個考試項目的,按實際得分平均分的70%折算成體育考試成績。申請及審核材料須記入學生健康檔案。
(四)Ⅰ度的考生可按照廣東省中考體育擇考標準(詳見附件1)的要求,在體育考試項目中選擇自己力所能及的1-2個項目進行考試;Ⅱ度考生可選擇免考。
(五)凡申請免考的學生均需參加當地教育部門組織的理論考試(市直屬學校由清城區教育局負責),經市殘疾人聯合會確認已喪失運動能力的傷殘學生,按實際得分的90%折算成體育考試成績;經縣級及以上醫院證明因身體原因不適宜參加體育活動而申請理論考試的考生按實際得分的70%折算成體育考試成績。
(六)凡申請免考、選考、緩考的學生填好申請表(附件2),連同申請材料交任課體育老師和班主任初審,簽名確認后交所在學校審核,學校審核蓋章后進行公示7天。公示結束后,送所在縣(市、區)教育局復審,當地教育局復審后蓋章匯總寄(送)至市教育局體衛藝科進行終審。市教育局終審后,將終審結果發回各地(校)公示7天。各縣(市、區)對申請緩考考生的考試必須于2017年5月26日前完成。請各地務必于2017年4月14日前將申請表寄(送)至市教育局體衛藝科,逾期將不予審批。
七、考試規則及評分標準
(一)《標準》按照教育部規定執行。
(二)體育考試項目規則與方法及評分標準(詳見附件3、4)。
(三)明年市教育局將對部分項目的評分標準作小幅調整,其中一分鐘跳繩的評分標準將作下調、足球25米繞竿運球的評分標準將作上調(具體標準另文公布)。
八、組織實施
(一)各地(校)要根據市教育局要求,制定出具體的中考體育實施方案,并將考試實施方案細則和安全防范預案于2017年4月8日前上報市教育局體衛藝科。市教育局將組織人員赴各地檢查落實執行情況。各縣(市、區)具體的考試時間報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統籌安排。
(二)各地(校)要認真及時做好中考體育的總結工作,并將書面材料在考試結束兩周后分別上報市教育局體衛藝科和招考辦。考生的考試成績必須在2017年6月6日前公示完畢并錄入中考管理系統,并于6月13日前將中考管理系統中的成績打印(蓋章)后送市教育局體衛藝科、招考辦備案。
(三)考場設置:原則上每鎮1考場,必須提供有200米以上標準的6跑道運動場作為考試場地。市直有關學校的體育考務工作由清城區教育局統一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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