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瑞安教育局 作者:瑞安教育局 2017-03-27 09:31:01
第四批
7月3日-7月7日
除直屬八校之外的其他
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
第一、二批補報
7月8日-7月9日
除直屬八校之外的其他
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
第四批
7月10日-7月15日
義務教育階段公民辦學校
新居民子女
報名
6月3、4日
補報
7月1、2日
錄取
7月16日-7月18日
四、招生錄取程序和方式
(一)公辦學校先招收第一批適齡少年兒童。
(二)招收第一批學生后有剩余學額,可啟動程序招收第二批學生。若報名學生數少于該學校剩余學額時,學校應如數錄取;報名學生人數超過剩余學額,學校按照戶籍取得的時間先后順序實施招生。
(三)學校招收第二批學生后,尚有剩余學額的,學校先按照不動產證(房產證)登記時間先后順序實施第三批招生。擁有房產且不動產證(房產證)正在辦理的按瑞安市不動產登記服務中心收件收據時間先后順序進行招生。
(四)按上述程序依次招錄前三批學生后,尚有剩余學額的,各有關學校采取網上分層次、分區域公開統一報名,獨立組織實施電腦派位或參照電腦派位方式招收第四批學生。
五、招生計劃及學校施教區劃分
一年級和七年級班額原則上分別控制在40人和45人以內(實施省市小班化試點的學校,班額控制在32人以內)。招生計劃另行發文。
2017年城區施教區按照《瑞安市教育局關于印發〈瑞安市義務教育階段直屬學校和安陽教育學區學校施教區調整方案〉的通知》(瑞教義〔2012〕396號)及有關文件執行。
六、入學條件和報名要求
(一)一年級入學對象須年滿6周歲(2010年9月1日-2011年8月31日出生),七年級入學對象為六年級畢業生。
(二)一年級新生憑《兒童預防接種證》、七年級新生憑《學生基本信息表》和適齡少年兒童本人戶籍證件及父母(本人)不動產證(房產證)到施教區學校報名。
(三)各校在新生報名時要對適齡少年兒童相關證件進行驗證,并根據《瑞安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籍管理實施細則》(瑞教義〔2016〕50號)要求,及時建立電子學籍,準確無誤地登記新生主號(身份證號碼)、姓名、性別、民族、籍貫、家庭住址、監護人姓名、聯系方式等信息。
七、有關政策說明
(一)房屋的規劃用途必須為住宅,不動產證(房產證)未記載用途的,土地證記載的規劃用途必須為住宅用地。民間契約及協議均不視作招生的房產依據。不動產證未辦理的,如果施教區內確有較多空余學額,且能夠滿足此類對象的需求,可以提供瑞安市不動產登記中心預告登記證明及全額購房發票(以購房合同標注金額為準),由教育局根據不動產預告登記時間順序協調照顧入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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