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大慶市教育局 作者:大慶市教育局 2017-04-17 10:21:08
對2017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和普通高中招生考試考生報名資格實行學校、區、市聯檢制度。
(一)學校審查(2017年4月14日—4月26日):
1.具有市區戶籍的初中七年級、八年級和九年級學生(含返籍考生)報考,應出具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學籍簿等相關證明。返籍考生報名前需將電子學籍通過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轉入我市市區初中學校。
2.在我市初中七年級、八年級和九年級就讀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報考,應出具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籍戶口簿、父(母)居住證(由居住地公安分局簽發)和學籍簿等相關證明。
3.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補考的學生報名,除了出具上述證明,還要向區教育局提出補考申請。
4.各初中學校負責對考生報名資格的初審,審查合格后,將考生名冊、考生報名信息表及電子信息于4月26日上報區教育局,4月26日以后區教育局不再受理考生報名。
5.各初中學校必須將學生報名信息在校內公布。
(二)區核查(2017年4月27日—5月3日):
1.各區教育局將各初中學校報考信息及名單按年級進行匯總。
2.各區教育局要加強考生信息管理,要確保信息的真實、準確、無誤,同時要確保信息安全。
3.各區教育局將審查合格的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和普通高中招生考試報考信息及有關材料于5月3日上報到市教育局。
(三)市復查(2017年5月4日—5月9日):
市教育局對各初中學校、各區教育局的報名工作進行復查。發現弄虛作假的,將取消考生考試(成績)資格,并逐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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