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整理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17-04-17 11:22:07
根據蘭州市教育局有關文件精神,深化高中招生錄取制度改革,增強我校辦學特色,促進學校素質教育全面開展,積極探索以蘭州市統一考試錄取為主,多元化考核評價、多渠道選拔的模式,錄取一部分特長突出、品學兼優的具有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優秀人才,特制定自主招生方案如下。
一、招生計劃:
自主招生共25人。
二、招生錄取條件:
我校實行自主招生錄取的學生必須同時滿足下列條件:
1.報考我校的2017年應屆初中畢業生;
2.綜合素質評價結果達到B等以上(含B等);
3.科目Ⅰ的成績在我校錄取分數線下100分以內;
4.初中學業水平優秀、綜合素質全面(我校考察)、在2016或2017年全國初中競賽(蘭州賽區)中獲數學前15名或物理第1名的考生(憑獲獎文件、獲獎證書原件);全國科技創新大賽或全國機器人大賽一、二等獎獲得者(憑獲獎文件、獲獎證書原件,我校考察)。
三、招生錄取辦法:
學校根據我校自主招生錄取條件,確定自主招生預錄學生名單,中考結束后,我校按照自主招生錄取條件,根據中考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錄滿為止。如果錄取不滿,剩余名額劃入統招計劃。
四、招生工作監督:
1.學校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自主招生領導小組對招生工作進行領導和監督。
2.接受市教育行政部門等對招收工作的監督和管理,確保招生工作的公開、公平和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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