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整理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17-04-27 15:00:34
考試對象
全市報名參加高中階段招生考試的考生(含往屆),全部參加2017年高中階段招生體育考試。
考試內容
1.必考項目2個:男生1000米跑、立定跳遠;女生800米跑、仰臥起坐。
2.選考項目(二選一):男女考生在一分鐘跳繩、原地擲實心球二個項目中選取一項作為選考項目,確定選考項目后不得更改。
評分標準與使用
體育考試計分按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20分,其余二項各15分,三項合計50分記入山西省高中階段教育學校統一招生考試總成績。
評分標準嚴格按照《臨汾市2017年高中階段招生體育考試評分標準》(附件1)執行。成績當場公布并經考生簽字確認。
考試器材
體育考試將全部采用大連萬國匯通智能化考試器材進行。智能化考試器材維護、更新由各縣市區自行解決。
考試費用
按山西省教育廳、省物價局中考收費標準執行,具體辦法另行通知。
報名及考試時間
1.體育考試報名和高中階段招生考試報名時間統一,中考報名號即為體育考試測試號。各縣市區派人到市體考辦將考生有關信息錄入IC卡,并負責帶回各縣市區教育局,各縣市區錄入信息時間另行通知。
2.體育考試統一于5月20至6月2日進行,具體時間由市教育局體考辦安排。
3.各縣市區體考辦應于4月28日前將考生選考項目統計后上報市體考辦郵箱15035730725@126.com(附件9)。
4.各縣市區教育局體考辦務于4月28日前將本縣市區體育考試實施方案報市教育局體考辦。市教育局將安排巡視、監檢、計算機、器材維護人員到各縣市區考點進行巡視、監督、考試成績收集、維護器材等工作。
5.每一考生的體育考試項目必須在同一單元時間內完成。
對特殊考生的規定
1.喪失運動能力的殘疾學生(如坐輪椅等)免予體育考試,按50分計算成績。因意外傷害事故和殘疾但并沒有喪失運動能力而不能參加體育考試的學生和因傷病免考(如心臟病、腎病等)的學生,必須持當地民政部門殘疾證(原件)和縣級以上醫院有關證明(含病歷證明、收費票據等)、學校證明,可按30分計算成績。在規定的考試時間內,因臨時生病或女生生理期等特殊情況不能參加考試的考生,經學校調查核實后,在規定考試的前一天持醫院(含病歷證明、收費票據等)和學校有效證明并填寫《臨汾市2017年高中階段招生體育考試考生考前緩考登記表》(一式二份)(附件7),經縣市區教育局體考辦批準后,由市教育局體考辦另行安排時間進行集中測試。
2.凡因殘、因傷病申報免考的考生,縣市區體考辦必須對考生提供的有關證明材料進行嚴格審查并填寫《臨汾市2017年高中階段招生體育考試免考審批表》(附件2),統一于4月28日前報市教育局體考辦批準后方可免考,逾期不再辦理免考審批手續。所有免考人員的有效證件和資料,要全部裝入考生升學檔案。凡未經批準擅自不參加體育考試的按缺考處理,體育成績計零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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