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整理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17-05-03 09:49:14
臺教職成〔2017〕72號
各縣、市、區教育局(分局):
為加快培養高素質的學前教育教師,促進我市學前教育事業健康發展,根據《國務院關于當前發展學前教育的若干意見》和《臺州市2017年初中畢業升學考試與高中招生工作實施意見》精神,經研究,對今年我市五年一貫制學前教育大專班招生工作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報名
(一)報名條件
報考五年一貫制學前教育大專班學生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考生為應屆初中畢業生;
2.中考成績在生源地普通高中分數線以上。
(二)志愿填報
考生填寫中考報名信息時務必在備注欄上填寫學前教育大專班信息點,同時提交五年一貫制學前教育大專班招生考試志愿表(見附件1),否則不予錄取。
(三)指標分配
各縣(市、區)五年一貫制學前教育大專班指標分配見附件2。如縣(市、區)符合條件的學生數少于指標數,將進行指標調劑。
二、面試
報考五年一貫制學前教育大專班必須進行面試,面試工作以縣(市、區)為單位,由當地教育局負責在中考前組織實施。
面試內容應至少包含儀容儀表、語言表達、音樂、舞蹈、美術等五方面內容,具體實施辦法各縣(市、區)可自行制定。面試合格者名單應及時在當地教育網上公布,并報臺州市教育局。
三、錄取
臺州市區報考五年一貫制學前教育大專班考生錄取工作統一納入臺州市教育局招生錄取,中考成績出來后與普通高中提前批的特長生同時進行錄取,已被錄取的考生,其他區域內的任何學校不得再次錄取。其他縣、市考生招生錄取由各縣、市教育局預錄取,并在6月27日前將預錄取名冊上報臺州市教育局職成教處錄取。
中考成績公布后將從面試合格者中按分數從高至低錄取。若遇總分相同,按數學、語文、英語單科成績順序由高分至低分錄取。錄取工作按照“遵循志愿、分數優先”的原則進行。
四、其他要求
五年一貫制學前教育大專班招生工作是社會關注的熱點,必須加強領導,精心部署各個環節,認真落實各項政策規定,做到“陽光招生”。要求各地切實做好宣傳工作,將五年一貫制學前教育大專班的培養目標、就業方向、報考條件、面試標準、報名辦法、錄取分數線等招生政策向全體學生和家長作全面宣傳,做到家喻戶曉,并按照標準認真做好動員、推薦、審核工作,整個工作過程要求做到公開、公正、公平。
各初中學校要切實把好志愿填報條件等審核關,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強制或代替考生填報志愿和簽字確認,若因審核不嚴或違規操作造成責任事故,將啟動追責程序。另外要高度重視安全工作,組織好報名學生集體參加面試,并派教師帶隊,明確責任,確保安全,保證招生工作順利進行。
歡迎使用手機、平板等移動設備訪問中考網,2024中考一路陪伴同行!>>點擊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