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絡資源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17-06-13 19:23:11
2017年汕頭中考體育考試規則與方法
2017年汕頭中考體育考試規則與方法:
(一)200米跑
1.場地及器材
(1)在200米以上環形跑道進行,考試場地由區縣教育局體育考試領導小組確定。
(2)成績記取采用全自動電動計時,儀器精度要求到1/100秒以上,判讀的圖片需包含考生沖線的畫面及時間信息,圖片應可保留一年,確保一旦出現疑問可以通過回溯并做出準確評定。
2.考試方法
起跑姿勢不限,可采用膠鞋、釘鞋或赤腳跑步,考試成績記錄精確到1/100秒以上。其他按田徑規則進行。
3.犯規罰則
(1)如果考生搶跑,發令員應鳴哨召回并宣布起跑犯規。犯規的考生如再發生搶跑,該考生取消200米跑考試資格。被取消資格的考生該項目考試成績為0分。
(2)考生考試編道由計算機自動編排。在考試過程中,考生自始至終都只能在自己的跑道里奔跑,如發生串道、推撞或阻礙他人的,考官則將考生罰出;考生自己停止奔跑,并離開跑道的,視為放棄,不給予重考機會。因犯規被罰出或自己放棄的考生,該項目考試成績為0分。
4.重考的認定
(1)考生在考試中,如發生跌倒或因其他考生發生串道而受阻礙,直接影響考試成績者,可在成績確認前向考點當席考官提出重考申請,經當席考官、主考核實、同意,可安排在另一組別參加考試。獲得重考資格的考生成績以重考成績為準,記入該項目考試成績。
(2)考試過程中如電動計時設備故障的,該組考生由區縣中考體育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實際情況另行安排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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