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絡資源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17-07-03 21:12:41
2016年南寧中考報名資格的審查
報名資格的審查
(一)審查的要求。
各學校、城區(開發區)教育局、縣招生辦要認真做好對學生報考資格的審查工作,嚴格按照有關規定來操作執行。如發現有嚴重違反規定和紀律的或因失職造成重大差錯的,一律全市通報,并提請有關部門按規定對當事人作出嚴肅處理。如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行為的,給予其黨紀、政紀處分甚至追究法律責任。
(二)審查的考生材料。
1.學籍。
在本校參加中考報名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必須具有本校的南寧市學籍。學生的學籍以“南寧市中小學學籍信息管理系統”中的數據為準。
2.戶籍證明材料。
(1)各學校在審查考生戶口時,必須以考生家庭戶口簿或派出所開具的戶籍證明為準。特別注意,考生報名時使用的姓名必須與其本人在戶口簿或戶籍證明上的姓名一致。
(2)如考生無南寧市戶口,但其父母符合南寧市引進人才條件的,需交驗其父母持有的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南寧市公安部門頒發的《廣西壯族自治區居住證》(即人才《居住證》)。
3.學歷證明材料。除應屆初中畢業生以外,其他考生需提供學歷證書。
4.加分材料。
(1)對符合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的獨生子女或雙女結扎戶女孩條件的考生,在其中考原始總分加入5分后再進行總分的等級劃分。
(2)符合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的獨生子女考生或雙女結扎戶女孩考生,須填寫《南寧市中考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的獨生子女考生和雙女結扎戶女孩考生登記表》一式3份,并經有關部門審核認定。完成審核認定手續后,考生將《南寧市中考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的獨生子女考生和雙女結扎戶女孩考生登記表》1份交回學校。學校匯總后,統一在6月12日報送市招生考試院或縣招生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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