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整理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17-12-11 11:17:37
珠海特報客戶端為增強行政決策的科學性、民主性,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表達權、參與權及監督權,根據《廣東省重大行政決策聽證規定》與《珠海市重大行政決策聽證辦法》規定,市教育局擬于2017年12月19日就《珠海市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意見》舉行聽證會。
先來看看這次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是什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和《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粵府〔2016〕17號)精神,同時積極回應人民群眾對建立更加公平的考試招生制度的期待,激發普通高中辦學活力,提高考試招生工作社會滿意度,今年3月起,珠海市教育局以國家和我省招生制度改革方向為指引,以我市基礎教育高位均衡、特色發展為總體目標,以公平為主,兼顧效率為原則,開展了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調研。
這個“實施意見”是怎么產生的呢
對調研結果委托第三方進行評估,并召開多場次座談會征求意見。
在綜合調研意見和公眾意見的基礎上,按照“統籌謀劃、試點先行、分步實施、有序推進”的要求,2018年擬調整和實施的政策如下。
調整指標生政策
維持不超過70%指標生比例不變,優化指標分配方式。將指標生錄取控制分數線從統招線下50分調整到30分(未完成的指標生招生計劃通過招生系統自動轉為統招生計劃進行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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