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整理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18-01-18 14:53:47
(三)2018年起,中等職業學校采取網上填報志愿,在普通高中招生投檔結束后,未被投檔的考生,按志愿實行擇優錄取,個別有剩余招生計劃的學校,可再實施網上報名補錄取的辦法進行招生。在省一級達標高中錄取的同時,由市中招辦將考生的有關信息(含準考證號、姓名、成績、聯系電話、家庭住址等)刻錄光盤發給全市各中等職業學校,以動員更多的畢業生到中等職業學校學習。
(四)為推進中等職業學校發展,各縣區教育行政部門要組織應、往屆初高中畢業生、返鄉農民工、進城農民工、退役軍人、生產服務一線職工、下崗失業人員等城鄉勞動者參加成人職業中等教育,并把它納入當地年度中職教育招生計劃和統計范圍。
(五)為了方便學生報考高中階段各類學校,簡化招生手續和考生檔案,除五年制高職師范類外,原則上不進行面試和體檢,五年制高職師范類學校的面試、體檢應根據2018年省、市有關招生文件規定執行。
(六)7月底,全市集中錄取報考五年制高職和中等職業學校的考生。中等職業學校錄取花名冊于11月底上報市教育局職成教科。
(七)實行中等職業教育免學費和國家助學金政策。中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資助對象為全日制正式學籍一、二年級涉農專業,以及非涉農專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政策。從2015年起,對中等職業學校全日制正式學籍的一、二、三年級在校生全部免除學費。
八、招生收費
各縣區(管委會)招生辦應根據閩價費〔2012〕195號文件規定,向考生收取報名費。
嚴禁各公辦學校以擇校生、借讀生、自費生、贊助生等名義招收高收費學生;民辦學校要嚴格按照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向學生進行收費,不得超標準收費。
九、實行陽光招生
高中階段教育各類學校招生工作涉及千家萬戶,時間緊、任務重,事關群眾切身利益,各縣區(管委會)教育行政部門要成立相應的機構,加強對高中階段各類學校招生工作的宣傳和管理,確保《中考告家長一封信》發放到位。要統籌協調高中階段教育各類學校招生工作,確保2018年高中階段教育招生計劃的順利完成。要嚴格遵守招生錄取的規定,嚴肅招生紀律,對中考加分資格審核工作實行倒查追責制度,對違規違紀責任人和相關責任人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對違反招生政策、招生紀律的有關人員,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增強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堅決杜絕不正之風,防止各種舞弊行為,做到“陽光招生”、“廉潔招生”。要為招生學校提供公平、有序的招生環境和優質服務,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
對弄虛作假、騙取相關照顧加分資格的考生,將依法依規取消其當年參加中考報名、考試或錄取的資格,同時考生的違規事實記入個人考試誠信檔案。
十、四年生、五年生和往屆生認定辦法
(一)四年生、五年生:用四年時間或五年時間完成初中學業后參加中考的考生;
(二)往屆生:完成初中學業曾經參加過中考,經復讀后再次報考的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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