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整理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18-01-19 18:27:39
為進一步完善和推進我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教育部關于加強和改進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意見》(教基二〔2014〕11號),結合我省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評價目的
綜合素質評價是對學生全面發展狀況的觀察、記錄、分析,是發現和培育學生良好個性的重要手段,是深入推進素質教育、深化考試評價改革的一項重要制度。通過實施綜合素質評價,促進學校深入推進課程改革,全面實施素質教育;促進學校把握學生成長規律,切實轉變人才培養模式;促進學生認識自我、規劃人生,積極主動地發展;促進評價方式改革,改變以考試成績為唯一標準評價學生的做法,為高校招生錄取提供重要參考。
評價內容
依據黨的教育方針,反映學生全面發展情況和個性特長,注重考察學生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
1、思想品德。主要考察學生在愛黨愛國、理想信念、誠實守信、仁愛友善、責任義務、遵紀守法等方面的表現。重點是學生參與黨團活動、社團活動、公益勞動、志愿服務等的次數、持續時間,如為孤寡老人、留守兒童、殘疾人等弱勢群體提供無償幫助,到福利院、醫院、社會救助機構等公共場所、社會組織做無償服務,為賽會保障、環境保護等活動做志愿者。
2、學業水平。主要考察學生各門課程基礎知識、基本技能掌握情況以及運用知識解決問題的能力等。重點是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選修課程內容和學習成績、研究性學習與創新成果等,特別是具有優勢的學科學習情況。
3、身心健康。主要考察學生的健康生活方式、體育鍛煉習慣、身體機能、運動技能、心理素質和生命安全意識等。重點是《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主要結果,體育運動特長項目,參加體育運動的效果,應對安全事故、困難和挫折的表現等。
4、藝術素養。主要考察學生對藝術的審美感受、理解、鑒賞和表現的能力。重點是在音樂、美術、舞蹈、戲劇、戲曲、影視、書法等方面表現出來的興趣特長,參加藝術活動的成果等。
5、社會實踐。主要考察學生在社會生活中動手操作、體驗經歷等情況。重點是學生參加實踐活動的次數、持續時間,形成的作品、調查報告等,如安全事故應急逃生演練,與技術課程等有關的實習,生產勞動、勤工儉學、軍訓、國防、人防,參觀學習與社會調查等。
高中學校要基于學生發展的年齡特征,結合當地教育教學實際,研究并細化《湖北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寫實記錄要點》(見附件1)中的“記錄點”,科學確定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具體內容和要求,做到綜合素質評價的內容客觀、具體,可以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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