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珠報融媒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18-01-22 11:28:18
報考我市公辦高中的非戶籍學生資質進一步放寬,計算家長社保、居住證的截止時間由3月31日延長至8月31日;此外,居住證計算時長的表述由“連續”變為“累計”,更為人性化。昨天,記者從市教育局獲得的信息。
17日,珠海市教育局發布《關于做好2018年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我市報考普通高中有關工作的通知》,兩項放寬“異地中考”的調整正式開始施行。
日前,珠海教育局發布公告,對完善“異地中考”政策公開征求意見,提出上述兩項調整。按照調整方案,非戶籍子女家庭入學時,將可以多計算5個月的社保和居住時間。而對于此前居住證有“斷檔”的家長來說,“連續3年以上居住證”的要求改為“持有居住證滿3年”,也解決了家長“不連續”的問題,政策更加寬松,也更人性化。
調整之后,2018年珠海隨遷子女報考公辦普通高中(含民辦高中公辦班)條件如下:
(一)學籍方面
截至2018年8月31日,考生具有珠海市連續3年初中學籍;學籍信息以初中學校所屬教育主管部門核查的結果為準。
(二)居住證方面
截至2018年8月31日,考生父親或母親在珠海市辦理的《廣東省居住證》累計滿2年(含)以上,且現有的居住證在有效期內;居住證辦理信息以公安部門核查的結果為準。
(三)社保方面
截至2018年8月31日,考生父親或母親在珠海市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或大病醫保)累計繳費滿2年(含)以上;社保信息以人社部門核查的結果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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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再需要提供社保證明,以人社部門核查結果為準
在中考報名時,考生家長需如實提交本人身份證、居民戶口簿及父親或母親在珠海市辦理的《廣東省居住證》,不需要提供社保證明,社保信息教育部門將以人社部門核查的結果為準。如考生與父母不在同一戶口簿或戶口簿上未有考生父母信息的,應提供《出生醫學證明》或其他親子關系證明材料等(涉及材料均須提供原件和復印件)。
對于不符合公辦普通高中報考條件的隨遷子女,珠海教育局表示,可以報考民辦普通高中和中職(含技工)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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