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整理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18-04-23 15:15:31
為貫徹落實《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粵府〔2016〕17號)和《廣東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粵教考〔2017〕15號)文件精神,深入推進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制度改革,加強組織領導,嚴肅考試紀律,確保陽光招生,現就我市2018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 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對多樣化高素質人才的需要,從有利于促進學生健康發展、科學選拔各類人才和維護社會公平出發,推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則
堅持育人為本,遵循教育規律。把促進學生健康成長成才作為招生改革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扭轉片面應試教育傾向,堅持正確育人導向,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深入推進素質教育,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堅持統籌規劃,實現公平公正。從有利于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有利于基礎教育課程改革,有利于高中階段學校人才選拔,推動高中階段教育優質多樣特色發展入手謀劃,堅持普職并重,全面提高教育質量。把促進公平公正作為招生改革的基本價值取向,加強宏觀調控,健全體制機制,切實保障考試招生機會公平、程序公開、結果公正。
三、招生計劃編制和管理
招生計劃的編制工作,按市、區教育行政部門的管理權限和工作程序進行。江門市教育局負責對全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計劃進行審核、協調和指導。各市、區教育局根據普職相當、共同發展的原則,結合本地區教育發展需要,嚴格控制好普通高中與中等職業技術學校的招生比例。
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計劃由各市、區教育局統一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
(一)普通高中
為了促進義務教育均衡優質標準化發展,發揮優質普通高中招生指標合理分配的導向作用,根據省相關文件精神,今年公辦示范性普通高中和省一級普通高中要安排不低于50%的招生名額,按初中學校在校生數和實施素質教育情況,直接分配到區域內各初中學校(含民辦)。具體實施辦法由各市、區教育局制定,并報江門市教育局備案。
各市、區教育局對轄區內招收體藝特長生的普通高中,必須全面考核其辦學條件,嚴格控制招生計劃,制定體藝特長生術科考試辦法和招生章程,并對社會公布。
(二)中等職業技術學校
嚴格按照省市有關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文件要求,認真做好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計劃的編制工作。加大招生宣傳力度,積極組織應往屆初高中畢業生報讀中職學校,確保普職協調,根據省下達的指導性招生任務,實現招生任務分解到位、責任落實到位,要主動做好面向粵東西北地區的轉移招生工作,繼續開展中高職貫通(含五年一貫制、三二分段制)等招生改革試點工作。不斷優化專業結構,拓寬職業教育人才培養上升通道,提升中等職業教育吸引力。
四、報名資格
(一)符合下列條件的初中畢業生可以報讀我市高中階段學校:
1.熱愛祖國,品德良好,遵紀守法,能堅持學習的考生。
2.江門市戶籍的初中畢業生。
3.非江門市戶籍的初中畢業生(含異地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報考:
(1)父母必須具有合法穩定職業、合法穩定住所并連續3年以上持有我市居住證、按國家規定在我市參加社會保險累計3年以上。
(2)考生必須具有江門市初中階段3年完整學籍。
根據《江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市教育局等部門關于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我市參加中考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江府辦〔2013〕19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情況,今年具有江門市學籍的非本地戶籍應屆初中畢業生(隨遷子女),可繼續報讀我市高中階段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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