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整理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18-05-16 22:12:23
1.公民的人身權。
①人身權利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權利,公民的人身權利包括人格權和身份權。
2.人身自由權。
①含義: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公民的人身和意志完全由自己支配。
②法律保護公民的人身自由權。人身自由是一項重要的人身權利。
③類似非法搜身、非法禁閉、非法拘禁等限制或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的行為,都為法律所禁止。
3.生命健康權。
①生命健康權是公民首要的人身權利。
②生命健康權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權利。生命健康權是公民參加一切社會活動、享有其他一切權利的基礎。
③生命健康權是人們生存和發展的基本權利。珍愛生命,維護健康既是我們的權利,也是我們對自己,對社會的義務。
④公民要積極行使生命健康權。要積極鍛煉身體,要在患病時及時醫治,當自身生命健康受到他人非法侵害時,有權依法自衛和請求法律保護。
4.關愛他人的生命和健康。
①我們在享有生命健康權的同時,負有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權的道德義務和法定義務;
②我們要關愛生靈,關愛他人的生命與健康,遠離暴力,做一個既遵守法律又樂于助人的人。
5.人格尊嚴權。
①任何人都享有作為"人"的最起碼的社會地位和受到他人和社會最起碼的尊重的權利。
②人格尊嚴權包括名譽權、肖像權、姓名權、隱私權。
6.維護我們的名譽權。
①名譽的作用:每個人一生都處在社會評價中,名譽集中體現了人格尊嚴。良好的名譽不僅可以獲得社會的更多尊重,還可獲得經濟利益。
②名譽權的含義:名譽權是人們依法享有的對自己的品德、信譽、才干等方面所獲得的客觀社會評價,排除他人侵害的權利。
③侵害名譽權的危害:侵害名譽的行為不僅踐踏了他人的人格尊嚴,而且混淆是非、顛倒黑白、破壞社會公德、擾亂社會秩序。
④侵害公民名譽權的行為:侮辱行為和誹謗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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