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整理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19-01-14 11:24:06
一、初中學業水平考試
(一)考試科目和形式
1.科目
2015級學生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含口語和聽力,下同)、物理、化學、歷史、思想品德、體育與健康,由市教育局統一組織實施;考查科目為音樂、美術、綜合實踐活動、地方課程、學校課程,由初中學校組織實施。信息技術不合格的考生可以申請重考1次。
2016級學生考試科目為地理、生物、信息技術,由市教育局統一組織實施。
城陽區、高新區戶籍往屆初中畢業生,從青島市以外初中學校轉入的學生,在青島市以外初中學校就讀回我區參加高中階段招生錄取的城陽區、高新區戶籍學生,需要參加青島市教育局統一組織的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歷史、思想品德、體育與健康、地理、生物、信息技術考試。
體育與健康考試按照《2018年城陽區初中畢業生體育與健康學業考試工作實施方案》執行。
2.考試形式
思想品德實行開卷考試,信息技術實行上機操作考試,英語口語和聽力實行上機考試,其它科目實行閉卷考試。考查科目考查形式由初中學校根據《山東省普通中小學考試管理規定(試行)》自行確定,成績以等級(分合格、不合格兩個等級)呈現,由各初中學校在5月上旬完成。
(二)考試科目原始分值及考試時間
(三)考試命題
1.命題體現基礎教育課程改革方向。根據國家義務教育課程方案和課程標準,緊密聯系社會實際與學生生活經驗,增強考試內容的基礎性、綜合性,在全面考核學生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的基礎上,加強對學生獨立思考和綜合運用所學知識分析、解決問題能力的考查,杜絕偏題、怪題。
2.各學科命題難易適度。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歷史、地理、生物試題低、中、高三檔難度比例為4:4:2。具體內容見各學科學業水平考試說明。
(四)成績管理與使用
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既是義務教育階段終結性考試成績,也是高中階段學校錄取新生的主要依據。
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歷史、地理、生物8個科目考試成績以分數和等級(分ABCDE五個等級,E等級為不合格等級)兩種形式呈現,各科目等級劃分標準為:以普通高中招生區域為單位,根據參加考試學生人數,成績從高到低A等10%、B等20%、C等30%、D等35%、E等5%。
思想品德、體育與健康、信息技術3個科目以等級(分合格、不合格兩個等級)形式呈現,思想品德和信息技術科目以滿分的60%作為合格標準。體育與健康科目滿分為60分(過程管理考核30分,目標效果測試30分),學生過程管理考核和目標效果測試均達到18分(含)以上為合格。
(五)初中學生畢業資格認定
學生考試科目、考查科目成績和基礎性發展目標評價結果均達到合格及以上等級準予畢業,頒發初中畢業證書;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不合格的學生,由初中學校組織補考,補考合格者準予畢業,頒發初中畢業證書;補考仍不合格者頒發義務教育證書。未經批準不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的學生,頒發義務教育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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