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陳龍宇
城市記憶是城市形成、變遷和發展過程中具有保存價值的歷史文化。城市記憶最常見的有形載體就是一座座建筑物,還有成片的歷史街區、工業遺存、名人故居等。一縷熟悉的老味道、一個或高雅或市井的老地名、一種服飾、一段戲曲等都是一種無形的記憶載體。
城市記憶是可以穿越時空的價值符號,既擁有過去,也擁有現在,更擁有未來。它延續了城市歷史,保護了城市特色,更增強了城市居民的認同感和凝聚力。然而隨心所欲地折舊建新,肆意妄為地篡改偽造,嗤之以鼻地漠視丟棄,不僅破壞了城市空間、割裂了歷史文脈;更讓記憶中斷于代際傳承間。因此,我們要呵護城市記憶,傳承歷史文脈。
利用是最好的保護。呵護城市記憶首先要采取科學方法、多元手段激活記憶,使喚其重煥生命力,保持健康可持續狀態。
不可復制的優秀老建筑不僅是歷史的妙手偶得,還體現了城市風貌和人文底蘊。為了避免建設性破壞,我們一定要在保證在外形結構不變的前提下,對內部加以適度改造,讓原本破敗的老住宅重新進入社會生活,例如,工業遺存是時代留給人們的財富,它的創新再利用,不僅響應經濟轉型、產業創新,更關乎城市發展路徑、發展方式。而對于那些難以留存的城市記憶,我們可以借助諸如博物館這樣的保存人類群體記憶的場所,竭盡可能地收集掉落的記憶,還要通過陳列,回放歷史,起到發人深省的效果。
政府是呵護城市記憶的主導力量,既要轉變執政觀念,堅持協調、要持續發展,也要完善法律規范,依法決策、科學決策。
城市建設的同質化、浮淺化日趨嚴重,瓦解和摧毀著城市記憶的依托。這就需要各地政府轉變重經濟輕文化的執政觀念,更要掌握專業知識、提高執政素養,拆除、翻新、改造等規劃設計既要和城市本身的文化特質相結合,張揚城市本身所固有特色文化,也要注重保護歷史文化建筑,促進經濟社會協調可持續發展,讓城市的過往可追溯,未來可期。同時也要完善政績考評決策評估等法律規范,提高城市規劃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嚴肅性,為城市打造靚麗名片,留住城市的人文特色和歷史記憶筑牢制度屏障。
因為城市記憶是屬于市民的,城市記憶就需要提高市民熱情、保護這座城市的自覺性和使命感,主動了解,積極參與,敢于監督。
城市是人類記憶的集中地,是人類記憶文化的大容器。人和人、人和物在特定的時間產生交集、留下經歷,演變成了永恒和不變的情感寄托和載體。我們既要讓娃娃們從書本里認識城市過往,也要借助新興媒體打破時間、空間的限制,營造氛圍,在潛移默化、耳濡目染之下,激發人們保護記憶的責任感。將這股思鄉之情內化于心、外化于行、固化于習。每個市民除了自己能做到主動了解城市記憶之外,還要具有城市主人翁的精神,積極參與保護城市記憶的社會活動,發揮自身在保護城市記憶中獻計獻策、監督舉報的作用。
城市有記憶,人類才有歸途。學會在全球化浪潮中保持自己獨有的秉性,延續歷史文脈,是每座城市面臨的課題,也是生活在這座城市的管理者和市民所應對的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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