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張幼安
1月23日,我院組織了13、14級全體學生來到武進區人民法院,旁聽了一場有關電子信息詐騙的刑事案件。
剛進法院時,同學們都懷有一種好奇、新穎的感覺,拿著手機拍著拍那,想要把法院的構造翻個底朝天。但隨著進入到中央大廳,同學們都被墻上莊重而威嚴的木刻怔住了,因為那象征著公平和正義的就儼然樹立在那堵墻上。
法律是什么?法律,就是一條警戒線,一條觸碰就會讓你受傷的電網。
微黃的燈光,靜默的座椅。當那扇透光的大門打開,當那個穿著冬天里夾厚的棉襖,套著有編號刑服的嫌犯從門后走出來時,我震驚了,那不是一個精明的商販,也不是一個兇悍的壯漢,更不是一個憤世嫉俗的怨婦。那只是一個滿眼恐懼和害怕的孩子,一個甚至于和我們一樣大的孩子。
"對于公訴方提供的證據,你有異議嗎?""沒有"
"對于公訴方控訴的罪名,你有異議嗎?""沒有"
"沒有,沒有,沒有"這是那一場本該為自己辯護以爭取減刑的審判中,那個孩子無助的回答,一味的低頭服罪,一味地把祈求的眼神投向父母為他請的律師。并不標準的普通話透露的是這個孩紙對法律的無知,"法官,我用電腦打電話了一天,第二天就被抓了,什么錢也沒有騙到,對社會的危害不是很大,希望能夠給我從輕處罰。"
但法律不會給任何一個人開恩,按刑法,只要撥打電話超過五百次,便是嚴重詐騙,只要撥打電話超過五千次便是特別嚴重詐騙,雖然沒有騙到錢,但是對于電腦自動撥打了幾十萬次的他來說真的是一件相當殘酷的事,因為那將意味著這個一時迷途的孩子將要坐十年牢,或者以上。
從休庭到宣布審判結果,真的是一個很漫長的過程,所有同學的心都被狠狠地揪著,法官的每一步踏在地上都是一個響亮的吻。宣判的一刻,寂靜無聲,但同學們之前或仰或伏的腰身都坐的筆直,緊緊地盯著法官。那一秒,超越了對騷擾電話的厭煩,超越了對不法分子的厭惡,有的只是對一個和我們一樣大孩子的原諒以及同情,誰不會失足,誰不會做錯事?但法律從來都是無情的。即使是幾分鐘的詐騙,也必須受到制裁。
三年零六個月,當審判結果公布,同學們都松了一口氣,至少相對十年,對他來說,好多了。但,三年,也足以改變他的人生。
閉庭的錘子敲下,留給我們的,不過是那個孩子后悔的背影,以及父母泣不成聲的場景。
就像坐在我旁邊的女生說的:"他不過是個孩子,他不過是個做錯了事的孩子。"
但是,這就是法,無情的法,盡管法外,有著一群有同情心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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