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體目標
到2021年,形成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考試招生模式,健全促進公平、科學選才、監督有力的考試招生機制,基本建立順應時代要求、科學規范、運行有效、具有福建特色的教育考試招生制度。
——2015年,啟動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相關配套專項改革。
——2016年,開展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改革試點;2017年,全面實施普通高中和中職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
——2017年,實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中職學校學業水平考試;2018年,全面實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和等級性考試。
——2017年,全省統一組織實施中考,啟動新的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改革;2020年,實施新的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制度。
——2018年,啟動高考綜合改革;2020年,實施新的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制度;2021年,實施新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制度。
2主要任務和措施
促進入學機會公平
1.完善中小學招生入學辦法。依法實施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政策,小學按常住人口合理確定招生范圍,初中學校通過單校劃片對口直升或多校劃片隨機派位等方式組織入學。
改革完善高中招生辦法。2017年起,中考語文、數學、英語等科目由省里統一組織實施;省一級達標高中或縣(市、區)一中等優質高中,招生名額分配到初中學校的比例不少于50%。2017年省教育廳制定出臺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改革方案,當年秋季入學的新生開始實行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和學生綜合素質評價,2020年實施新的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制度。
2.增加農村、中央蘇區、革命老區學生上重點本科高校人數。實施教育部直屬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試點高校面向我省農村單獨招生計劃,拓寬農村、中央蘇區、革命老區學生就讀重點高校升學渠道。實施省屬本科一批高校面向我省23個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招收農村學生專項招生計劃,確保23個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本一批錄取比例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3.減少和規范高考加分。2015年起,取消體育特長生、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科技類競賽、省級優秀學生、思想品德有突出事跡者等5項全國性加分項目,以及省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填報省內高校部分農林類專業2項地方性加分項目。2018年起,取消我省所有地方性加分項目。
4.切實保障隨遷子女公平就學升學機會。對符合條件的義務教育階段隨遷子女,通過自主報名結合隨機派位、積分制等方式組織入學。實行高中階段學校向接受義務教育后的隨遷子女開放和同等招生錄取政策。實施“異地高考”政策,完善配套措施和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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