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絡 作者:中考網 2019-04-10 09:38:18
每所優質高中學校要安排不低于50%的招生名額,按初中學校在校生數等因素,直接分配到區域內初中學校,并向農村初中傾斜;珠三角九市要制訂并落實港澳居民隨遷子女在粵參加中考的政策……昨日,記者從廣東省考試院獲悉,近日廣東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布了《關于印發〈廣東省2019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下簡稱《通知》)。
嚴禁普通高中招“掛讀生”
《通知》明確,嚴禁普通高中學校招收“掛讀生”、擇校生和變相招收“借讀生”。每所優質高中學校要安排不低于50%的招生名額,按初中學校在校生數等因素,直接分配到區域內初中學校,并向農村初中傾斜。名額分配招生采用單獨批次、單獨錄取的招生辦法,原則上不得設“限制性”分數線。
《通知》要求,要規范執行國家規定的特殊群體等加分政策。進一步完善和規范自主招生,根據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等開展自主招生,完善招生信息公開制度,深入實施“陽光工程”。同時,要積極、穩妥地落實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參加中考的相關政策;珠三角九市要制訂并落實港澳居民隨遷子女在粵參加中考的政策。
擴大中職畢業生升學比例
《通知》還要求,要扎實做好中高職貫通(含五年一貫制和中高職銜接三二分段)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為落實廣東省職業教育“擴容、提質、強服務”三年行動計劃,提高高等教育毛入學率,主動適應廣東經濟轉型和高質量發展培養更多高素質技能型人才,廣東省繼續在部分高職院校和普通高校師范分院開展“五年一貫制”招生培養改革工作,招收具有廣東省戶籍的初中畢業生和符合我省各地(以地級市為單位)2019年“中考”報名條件的外省戶籍的初中畢業生。
同時,繼續擴大中職畢業生升學的比例,扎實推進中高職銜接“三二分段”試點的招生工作。《通知》明確,未完成中等職業學校年度招生任務且完成任務比例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在安排省級以上財政專項資金時將視情況予以扣減,并暫緩開展現代職業教育綜合改革示范市、農村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示范縣等項目立項和驗收工作,以及減少其他省級以上中等職業教育有關項目的申報限額。
學科競賽成績不與錄取掛鉤
《廣東省2019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實施辦法》(下稱《實施辦法》)指出,為確保中職和技工院校新增學位用于招收本省籍初中畢業生或在本省就讀的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中職、技工院校未經廣東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批準納入計劃,不得到外省招收應屆初高中畢業生。中職和技工院校要積極招收未升學普通高中畢業生、進城務工人員及其隨遷子女、返鄉農民工、退役士兵等城鄉勞動者開展職業技術培養和培訓。
《實施辦法》要求,嚴禁學校將各類學科競賽成績、“奧賽”成績、社會藝術考級、特長評級等與招生錄取掛鉤(包括高中階段學校錄取),也不得作為獎勵加分或作為編班和轉學的依據。
此外,華南師范大學附屬中學和廣東實驗中學的創新人才培養等實驗班的具體招生工作由廣東省教育廳另行發文通知,在省中招服務平臺上由學校組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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