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絡 作者:中考網 2019-04-10 10:02:50
一)考區設置。
2019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設泰山區、岱岳區、新泰市、肥城市、寧陽縣、東平縣6個考區,各考區按照要求設立考點。
(二)考點設置。
考點要求設在縣市區政府駐地學校,如確需在駐地外設考點,需選擇條件較好的學校。
(三)考點管理。
每個考點配備主考1人、副主考2—3人,下設考務、保衛、宣傳、醫療等若干工作小組。主考由縣市區教育局負責人擔任,副主考由考點所在學校主要負責人擔任,共同負責本考點的考試實施工作。
(四)考場編排。
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實行學籍、考籍一體化管理,學生的學籍號即學業水平考試的準考證號。學業水平考試按不同年級分別編排考場。
(五)補考。
學業水平考試補考安排在畢業年級進行,在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公布后30日內,由縣市區教育局負責統一組織不合格等級學生補考。補考成績分合格和不合格,記錄等級D、E,作為學生義務教育證書發放的依據,不作為高中段學校招生錄取的依據。
(六)緩考。
已參加考試報名,因重大疾病、身體傷害事故等其它特殊原因未能參加本次所報科目考試的考生,可辦理緩考,緩考手續必須在考試結束前辦理。緩考考生應參加第二年緩考科目的報名考試。畢業年級考生辦理緩考的應同時辦理休學手續,第二年隨下一級學生參加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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