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wǎng)絡 作者:中考網(wǎng) 2019-04-11 10:06:23
(五)5月6日前,憑賬號和密碼登錄中考管理系統(tǒng)(網(wǎng)址:dgzk.dgjy.net,賬號和密碼與中考報名時相同)中的“異地中考審核管理”,勾選符合本條件的考生并點擊通過。
二、如有申請人在我市辦理的有效《廣東省居住證》累計不足三年而需補充其他證明材料的,各鎮(zhèn)(街道、園區(qū))宣教文體局(教育局)對本鎮(zhèn)街學校上交的材料進行審核及確認,市直屬學校直接對本校的材料進行審核及確認。具體流程如下:
(一)審核申請人提供的補充材料(補充證明材料見《東莞市異地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報考普通高中資格認定工作指引》(附件3))。
(二)如能提交符合要求的補充材料的,可認定符合居住證條件。
(三)各鎮(zhèn)(街)宣教文體局(教育局)或直屬學校審核學生原始資料后,在申請表上加具意見并蓋章,留本鎮(zhèn)街(或?qū)W校)存檔。
(四)各鎮(zhèn)(街)宣教文體局(教育局)或直屬學校匯總本鎮(zhèn)(街)/學校上交的情況,并填寫好《隨遷子女報考普通高中資格特殊情況匯總表》(見附件2-1),于4月29日前上交到市中招辦,電子文檔同時發(fā)送到電子郵箱dgszzb@qq.com。
(五)5月6日前,憑賬號和密碼登錄中考管理系統(tǒng)(網(wǎng)址:dgzk.dgjy.net,賬號和密碼與中考報名時相同)中的“異地中考審核管理”,勾選符合本條件的考生并點擊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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