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絡 作者:中考網 2019-04-24 11:06:31
25.“合格考”和“選擇考”的區別是什么?
答:(1)考試目的不同。“合格考”是檢查全體高中學生是否達到了普通高中課程方案規定的基本學業要求,目的是“強化基礎”;“選擇考”是在“強化基礎”的前提下,凸顯不同高中生在學業修習上的學科特長,目的是“突出個性”。
(2)考試科目不同。“合格考”覆蓋國家課程方案規定的所有學習科目,共計14門。“選擇考”是學生根據自身興趣、志向、優勢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要求以及普通高中辦學條件,在“物理、歷史”中選擇1門學科、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中選擇2門學科,共計3門學科參加考試。
(3)考試范圍不同。“合格考”范圍為各學科課程標準確定的必修課程內容,考試內容較少,試題難度相對較小。“選擇考”科目考試內容以各學科國家課程標準為依據,2018年秋季入學的普通高中一年級學生,“選擇考”內容為《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實驗)(2003年版)》規定的必修課程和選修Ⅰ課程內容;從2019年秋季入學的普通高中一年級的學生起,全面實施《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和語文等學科課程標準(2017年版)》,考試內容為該課程標準規定的必修課程和選擇性必修課程內容;考試內容較多,試題難度也相對較大。
(4)考試時間和考試機會不同。“合格考”中11門學科的筆試實行全科開考,每學年組織2次,高中生在校期間有多次考試機會。“選擇考”從2021年開始實施,每年組織1次,時間安排在當年6月份全國統一高考時一并進行,普通高中學生在校期間只有1次考試機會,考試成績當年有效。
(5)成績呈現和運用不同。“合格考”學科成績呈現方式為“合格”和“不合格”。“選擇考”中,首選學科成績以原始分呈現;再選學科成績通過分數轉換規則轉換后,以轉換分呈現。“選擇考”成績當年有效。“合格考”成績用于學生畢業和高中同等學力認定,“選擇考”成績用于高校招生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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