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整理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19-04-29 10:41:42
(五)完善公示制度。各縣(市、區)教育科技和體育局和各招生學校要及時向社會公示招生計劃、招生辦法等。對定向招生計劃和享受照顧政策而被錄取的考生要進行公示。
(六)做好宣傳咨詢。各縣(市、區)教育科技和體育局和各招生學校要精心策劃招生宣傳、咨詢、服務和指導工作,采取多種形式,準確、全面地向學生、家長和社會宣傳招生政策、招生計劃、錄取辦法等,正確引導輿論,努力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高中階段學校的招生宣傳材料須報經當地教育主管部門核實同意后,方可發布。嚴禁不具備招生資格的學校招生;嚴禁中介機構和個人進行招生;嚴禁各地各校接受未經省、市教育主管部門批準跨市(州)招生的單位和個人進行招生宣傳。各地教育主管部門應制定相應的管理細則,凡違規接收招生宣傳、擾亂我市招生秩序的單位和個人,一經舉報查實,市教育體育局將嚴格追責。
附件:
1.2019年南充市普通高中學校招生計劃
2.2019年南充市直屬學校初中招生計劃
3.2019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試卷需用量表
4.2019年南充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考生報考信息表
5.2019年南充市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定向分配到校情況統計表
歡迎使用手機、平板等移動設備訪問中考網,2025中考一路陪伴同行!>>點擊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