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整理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19-05-10 09:46:07
四、優惠政策
根據《江西省2019年中等學校招生工作有關規定》及南昌市相關規定,2019年南昌市中考優惠加分范圍、條件和分值確定如下:
1.應屆初中畢業生在初中階段被評為省級“三好學生”或“優秀學生干部”的,加5分。
2.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報考普通高中、中等職業技術學校,按照《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號)、《江西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教育優待工作實施細則》(贛公字〔2018〕58號)具體規定執行。
3.軍人子女報考普通高中、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參照南昌市教育局、南昌警務區政治部《關于印發〈南昌市軍人子女教育優待實施細則〉的通知》(政聯〔2013〕3號)和《南昌市擁軍擁屬條例》具體規定執行。
4.根據《南昌市農村二女不再生育和農村獨生子女家庭子女中考優惠加分的實施辦法》,農村二女不再生育和農村獨生子女家庭子女加10分。
5.華僑子女、歸僑及其子女、港澳同胞子女、臺籍青少年考生加10分。
6.根據江西省民族宗教事務局、江西省教育廳、江西省公安廳《關于印發<江西省少數民族考生民族成份審核確認辦法(試行)>的通知》(贛民宗字〔2010〕20號)文件精神,散居的少數民族考生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7.符合南昌市高層次人才資格條件的,其子女報考我市重點高中,按《關于印發〈南昌市高層次人才子女入學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洪教基字〔2018〕5號)具體規定執行。
8.符合南昌市留學人才資格條件的,其子女在我市參加中考,按《中共南昌市委、南昌市人民政府關于鼓勵海外留學人才來南昌市創業服務的若干規定》的具體規定執行。
應屆初中畢業生享受優惠加分政策。考生能享受幾種優惠時,只能享受其中最優惠的一種。享受優惠的考生均應按有關規定,城區考生向市教育考試院、縣(區)考生向所在縣(區)中招辦交驗原始證件并交影印件(影印件須經中招辦主任簽字、蓋章)審定后進入檔案。經查實弄虛作假者,取消考生錄取資格,并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具體安排由市教育考試院和縣(區)中招辦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1.切實加強組織領導。中招工作是涉及千家萬戶切身利益的重大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社會關注度高。各級教育行政部門、中招部門和學校要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制定工作方案,明確責任分工表和時間推進表并按時依規公開,確保中招任務圓滿完成。南昌縣、進賢縣、安義縣、新建區、灣里區要依據本實施意見結合自身實際制定出本縣區2019年高中招生工作實施意見,并于4月15日前報市教育局和市教育考試院備案,聯系人:王濤,聯系電話:83986480,魏小輝,聯系電話:86213989。
2.高度重視管理工作。認真學習貫徹有關文件精神,按照招生工作要求,加強考點建設及考務工作人員的選聘、培訓和考核,積極落實考試必需的設施設備,配強、配齊考務工作人員;嚴格做到思想認識、人員培訓、物質投入、責任制度、政策規定、應急預案、模擬演練和監督檢查落實到位,確保命題、試卷、答卷絕對安全保密,確保考風考紀符合規定要求,確保中考順利進行;嚴明法紀,加大對考試舞弊的處罰力度,對違紀舞弊事件所涉人員進行嚴肅處理,切實維護考生權益、著力推進教育公平。
3.著力規范招生行為。嚴格執行《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教基廳〔2018〕5號)中的“十項嚴禁”紀律和南昌市委、市政府“零擇校”政策,堅決杜絕無計劃、超計劃組織招生,公辦學校與民辦學校混合招生,自行組織考試、變相“掐尖”選生源,以高額物質獎勵、虛假宣傳等不正當手段招攬生源等違規招生行為;嚴禁出現變相收費、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等現象,不得為違規跨區域招收的學生和違規轉學學生辦理學籍轉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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