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絡 作者:中考網 2019-06-03 13:58:35
二、錄取
1.普通高中
普通高中錄取堅持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中招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定結果是普通高中錄取的主要依據。我縣中招錄取工作全部在河南省高中階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務平臺上進行。嚴格按照招生計劃和學生報考志愿,實行網上統一錄取。我縣將于7月10日前將本地學生中招考試成績及普通高中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上傳至河南省高中階段招生信息服務平臺。
(1)面向全省提前批
面向全省招生錄取按照錄取批次依次進行,被上一批次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以后批次錄取及面向本地招生錄取。省提前批次錄取結束后,我縣開展中招錄取工作。
(2)縣提前批
錄取體音美專業合格的特長生。特長生學業成績不得低于普通高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錄取時間安排在7月18日。
(3)普通高中
按批次志愿順序進行錄取,先錄統招生,后錄分配生,分配生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為365分,分配生綜合素質評定總評要達到B等以上(含B等);第一批次未完成計劃高中進行第二批次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各普通高中只能錄取報考本校志愿的考生,學校之間互不兼錄。在錄取過程中,對中招考試成績相同的考生,按語文、數學、英語三科總分從高到低依次錄取;如果三科成績再次相同,則對這些考生一并錄取,其它招生計劃不變。嚴禁普通高中學校錄取無中招成績的考生和已經注冊高中階段學籍的學生。
征求志愿錄取時仍然按照剩余招生計劃、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的原則進行。
2.職業學校
應屆初中畢業生通過“河南省高中階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務平臺”自主填報志愿后,職業學校按照招生計劃和考生報考志愿進行錄取。不參加考試的往屆初中畢業生、高中畢業生及其他招生對象可直接到本人選擇的職業學校登記注冊,免試入學。
3.普通中專
根據考生志愿和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五年制”和“3+2”招生,須參加2019年全省高中階段教育招生文化課考試并達到分數要求,優先從報有普通中專志愿的考生中擇優錄取。小中專學校應優先錄取參加中招考試并報有普通中專志愿的考生,在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可接收報考其他高級中等學校的考生或憑初中畢業證錄取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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