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絡資源 作者:中考網整理 2019-06-05 10:16:22
3.美術類:
按綜合成績=美術專業測試分×50%+文化綜合測試分×50%排序,從高到低錄取,其中專業成績前八名且文化成績在本專業參考人數排名前60%以內的不參與總分排名優先錄取。如果綜合成績相同,按專業成績優先錄取,如果再遇專業成績相同則依次按語文、數學、英語單項分值高低擇優錄取。
4.資格線:
(1)體育、音樂專業成績不低于180分;美術專業文化和專業成績均不低于180分;
(2)專業參考人數少于3人或專業參考人數少于錄取人數2倍的文化成績同時不得低于同類別(即體育類、音樂類、美術類)參考人數的平均分。
八、錄取程序
1.7月2日上午,公布考試成績。
2.7月2日上午,擬錄人員簽訂擬錄取及培養協議。
3.7月2日下午,擬錄取名單通過坪山高級中學公眾號、官方微博公示。
4.名單上報:7月4日,將公示的擬錄取名單上報市教育*局審核。
5.發放錄取通知書:經市教育*局核準后,與正式錄取生一起發放錄取通知書。
九、咨詢與投訴
咨詢電話:84513869
監督投訴電話:84513172
深圳市坪山高級中學自主招生投訴電子信箱:sea1992@163.com
學校公眾微信號:psgz2006
學校微博:weibo.com/psgz
區教育*局監督投訴電話:84622745
市教育*局監督投訴電話:88120325、88102115、88125677、88125592、88125594
郵箱:tcs@sz.edu.cn
十、附則
1.考生申請材料應當清晰、真實、完整。申請材料中存在虛假內容的,一經發現,取消自主招生認定資格。已經入學的,按教育*局和我校的相關規定處理。
2.擬錄人員與我校簽訂擬錄取及培養協議后,必須遵守協議。
3.本方案由深圳市坪山高級中學自主招生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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