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書法
專業成績=楷書創作成績x50%+自選書體創作成績x50%
6、成績公示
6月14日18:00,校門口公示考試成績。
7、考試仲裁
學校成立考試仲裁組,全權負責處理解決考試過程中發生的爭議事宜。如考生對自己的考試成績有異議,需在成績單簽字前向考試仲裁組提出申請,由仲裁組進行復查,并將向考生反饋復查結果。
五、錄取辦法
1、特長生錄取工作按照市教育.局文件規定執行。
2、志愿填報:參加我校專業測試,專業測試合格的考生在中考體育、藝術特長生志愿欄第二批次(普通高中)欄中填報我校。學校編碼為:95027
3、在中考成績達線后,根據考生報考志愿按專業測試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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