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絡資源 作者:中考網整理 2019-06-15 10:33:44
2019年上海市中考考試注意事項
一、考生應講誠信并自覺服從監考教師等考試工作人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考教師等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場及其他考試工作場所的秩序。
二、考生參加考試必須憑準考證進入考場,嚴格按照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考試。開考前30分鐘打預備鈴,考生進入考場,開考15分鐘后,遲到考生不得進入考點。
三、考生進入考場時,允許攜帶黑色字跡的鋼筆、水筆、圓珠筆、2B鉛筆、直尺、圓規、三角板、無封套橡皮等文具(有特殊規定的科目除外),其他物品放在監考教師指定的位置。嚴禁攜帶各種通訊工具、(如手機、智能手表、手環等無線接收、傳送設備等。)計算器、錄放設備,以及涂改液、修正帶等物品進入考場。
四、考生進入考場后在考生簽到表上簽到,并按座位號對號入座,將準考證放在課桌右(左)上角以便監考教師核驗。考生領到試卷、答題紙和條形碼紙后,應認真核驗條形碼紙上的姓名、報名號和座位號,在試卷和答題紙正反兩面指定位置準確填寫姓名、報名號和座位號,并貼好條形碼。凡漏填、必填或填寫字跡不清的答題紙,導致無法正常評卷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五、開考信號發出后考生方可開始答題。考生遇試卷或答題紙分發錯誤及字跡不清等問題可舉手詢問但對試題內容不得要求監考教師作任何解釋或啟示。
六、考生必須按照題號順序在各題目的答題區域內作答。選擇題部分必須使用2B鉛筆填涂,非選擇題部分使用黒色字跡的鋼筆、水筆或圓珠筆書寫,作圖使用2B鉛筆。不準在答然紙上做任何標記。超出答題區域書寫的答案無效,在試卷、草稿紙上答題無效。
七、除外語科目外,筆試科目一律用現行規范漢語言文字答卷。(寫字太丑的童鞋注意慢點寫啦!)
八、考生在考場內須保持安靜,不準喧嘩,不準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準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準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紙和草稿紙,不得自行傳遞文具用品等。不準將試卷、答題紙和草稿紙帶出考場。
九、考生不遵守考場紀律,不服從監考教師管理,有違紀、作弊等行為的,視情節輕重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進行處理。
十、考生交卷離場時間不得早于開考后30分鐘。離場時須將試卷、答題紙和草稿紙一并交出,不得將試卷、答題紙和草稿紙帶出考場。交卷離場后,不得再進入考場,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談論。
十一、考試結束鈴響,考生應立即停止答題并停筆,安坐原位,等監考教師收齊全部試卷、答題紙和草稿紙后,根據監考教師指令,依次離開考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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