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絡資源 作者:中考網整理 2019-07-08 13:30:51
說明:根據《南京市2019年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工作意見》規定,投檔分相同時,需按排序規則錄取。投檔分相同考生排序規則為:首先根據綜合素質評價等級排序依次投檔。若綜合素質評價等級排序仍然相同,則根據語文、數學、英語三門學科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投檔。若語文、數學、英語三門學科總分仍然相同,則根據語文、數學兩門學科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投檔。
10日完成招生計劃的民辦學校可按規定進行增招。
如有部分學校未完成招生計劃,市招考院將于10日下午在南京市教育局網站上公布尚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學校名單和計劃缺額,以便考生及其監護人于11日9時起至11時止使用動態口令卡在網上填報征求志愿。每位考生可以填報兩個征求志愿。12日,根據“成績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向招生學校投放征求志愿。出現考生投檔分相同,仍按排序規則投檔。征求志愿投出后,如果學校仍未完成計劃,經市中招領導小組批準,原則上可以在10分內降分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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