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家長幫社區 作者:我是甜檸檬 2019-08-27 13:17:00
五、錄取規則
1. 考核總分計算
科技類和藝術類:考核總分=特長專業水平測試成績×50%+初中畢業升學考試成績(不含加分)×50%。
體育類:考核總分=特長專業水平測試成績×70%+初中畢業升學考試成績(不含加分)×30%。
2. 初中畢業升學考試后,我校根據特長生招生工作實施辦法中規定的錄取規則,在集中統一招生提前批招生中,依據招生計劃和考生志愿,分類分項目按考核總分擇優錄取。若考核總分相同則特長專業水平測試成績高者優先;若考核總分與特長專業水平測試成績都相同,則以數學成績高者優先;若仍相同,則以科學成績高者優先。
3.若某項目符合條件的考生數未達到該項目招生計劃數時,我校將減少當年招生計劃,減少的招生計劃納入我校濱江校區第一批招生計劃。
4.被錄取考生,不再參加其他批次的錄取。
5.若發現有弄虛作假和舞弊行為一經查實則取消其錄取資格。
本辦法由杭州第二中學濱江校區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87677196(科技類陳老師),87677026(體育類肖老師),
87677031(藝術類郗老師)
學校紀委聯系電話:86695995(紀委李書記)
杭州第二中學濱江校區
2019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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