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絡來源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20-01-16 13:39:40
六、普通高中招生錄取辦法
(一)合理使用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
市教育局將明確綜合素質評價使用的基本要求,普通高中學校要結合辦學特色創建,制訂具體的使用辦法。學校使用方案報經教育主管部門批準后應至少提前一個學期公布,使用情況必須規范、公開。2019年起,普通高中自主招生須使用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2018年秋季入學的初一新生到2021年畢業升學開始,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作為中招錄取的重要參考;待條件成熟時,我市將把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作為中招錄取的依據之一,探索基于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等級和內容,以量化積分或等級獎勵分數方式計入中招錄取總分。
(二)完善優質高中定向生和完成義務教育后的特殊群體升學政策
繼續實行優質普通高中招生總計劃按不低于50%的比例定向分配至各初中學校的做法,定向招生名額向農村初中和無選擇生源的城區初中傾斜,促進初中學校均衡提升。完善優質普通高中定向生錄取辦法,合理控制定向生降分幅度并動態調整。
落實好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就地參加中招錄取政策。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享受與當地戶籍學生同等的報名、考試、錄取待遇。支持普通高中和中職學校通過隨班就讀、舉辦特教班等擴大招收殘疾學生規模,招生考試機構應為殘疾學生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提供便利。
(三)完善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政策
實行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政策,招收具有學科特長、創新潛質的學生,旨在推動高中階段學校多樣化、有特色發展,滿足不同潛質學生的發展需要。
市教育局將根據高中多樣化發展規劃目標加強統籌,合理確定全市高中學校自主招生時間,嚴格規范自主招生辦法和程序,嚴格審批學校自主招生方案(含學校特色創建目標任務、基礎能力、主要措施、招生范圍和人數、招生辦法等),并及時將批準的學校自主招生方案匯總報送省教育廳。嚴禁單純以學業成績作為唯一錄取依據。全市每年自主招生比例嚴格控制在我市普通高中招生計劃總數的5%左右。經市教育局批準的學校,自主招生比例控制在該?傉猩媱澋10%以內;經省、市級教育行政部門確認的示范性高中建設學校、高中課程改革基地校、高中多樣化發展改革實驗校,可適當放寬至15%左右(但不超過100人)。自主招生一般安排在中考后進行。實施自主招生過程中,要重視招收農村學校學生和貧困家庭子女。要切實加強對學校自主招生各環節的監管,及時向社會公開各校的自主招生方案和錄取結果。凡被自主招生錄取的學生均要參加中考,可不參加中招錄取投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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