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2月4日訊(記者 王晨曦)隨著春節假期結束,企業將陸續復工復產。面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我國多個省份密集出臺應對措施,支持企業共同“戰疫”。據中國網財經不完全統計,截至2月3日,北京、上海、廣東等5省市相繼出臺政策,通過降低融資成本、減免稅費等多重措施為企業減負。
北京:19條重磅措施 解決困難企業融資問題
2月3日,北京市政府為支持打好疫情防控阻擊,出臺19項重磅措施,對因受疫情影響經營暫時出現困難但有發展前景的企業不抽貸、不斷貸、不壓貸。
措施規定,對新落地生產防控疫情所需物資的項目加快審批,開辟一站式、全鏈條并行、48小時內辦結的審批綠色通道,優先配置用地用水用電等資源型指標,并設立進口防控物資快速通關專用窗口和綠色通道,自2020年1月1日至3月31日,對捐贈用于疫情防控的進口物資,免征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對衛生健康部門組織進口的直接用于防控疫情物資免征關稅。
在加大防控資金支持力度方面,建立疫情防控專項資金池,主要用于全市醫藥物資儲備、醫療衛生機構開展疫情防控所需醫用設備設施和防護物資等。加強醫療費用保障,相關人員給予每人每天300元補助,對參與疫情防控的其他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給予每人每天200元補助。
在企業服務方面,幫助各類企業穩定生產經營。協助企業解決防控物資保障、原材料供應、物流運輸等問題,加強防控監督指導,確保企業在疫情防控達標前提下正常生產。實施靈活用工政策,允許企業綜合調劑使用年度內的休息日。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可以通過與職工協商一致采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待崗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盡量不裁員或者少裁員。
上海:四項措施減輕企業負擔 14萬家用人單位將受益
為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帶來的影響,上海市人社局3日發布四項舉措減輕企業負擔。包括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推遲調整社保繳費基數、可延長社會保險繳費期、實施培訓費補貼政策。
從今年起將上海市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年度(含職工醫保年度)的起止日期調整為當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推遲3個月。據測算,預計當年度將為本市企業減輕社保繳費負擔101億元。
參保單位逾期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在向本市社保經辦機構報備后,不收取滯納金,不影響參保職工個人權益記錄,相關補繳手續可在疫情解除后3個月內完成。
此外,2020年上海市將繼續對不裁員、少減員、符合條件的用人單位返還單位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50%。該項政策實施后,預計2020年將會有約14萬家用人單位受益,減負約26億元。
廣東發布“稅務十條”:優先核準抗疫相關企業延期納稅
2月1日,廣東省稅務局發布關于加強落實稅務支持政策措施、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的十項措施(簡稱“稅務十條”)。“稅務十條”通過落實醫療機構相關的增值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等減免政策,暫緩開展參加疫情防治工作的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等舉措,全力支持疫情防控物資生產企業生產、支持醫療機構開展疫情防治工作、支持一線抗疫醫護人員,切實做到“能免就免、能減就減、能扣除就扣除”。
“稅務十條”還指出,要著力支持疫情防控物資保障。對醫用防護服、口罩、醫用護目鏡、負壓救護車、相關藥品等疫情防控物資生產企業,優先落實相關減稅降費政策,優先加快辦理增值稅留抵退稅,優先核準延期繳納稅款,全力支持這類企業開展復工復產、擴大生產。
此外,措施還指出要最大力度支持醫療機構開展疫情防治工作,全面檢視醫療機構相關的增值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耕地占用稅等減免政策,確保依法依規落實到位。
蘇州:出臺十條政策意見支持中小企業共渡難關
蘇州市政府出臺關于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業共渡難關的十條政策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對當前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遇到困難的中小企業,提出了降低企業融資成本、減免房租、減免稅費等多項措施,執行期限暫定為自政策發布之日起的三個月。
意見指出,為確保小微企業信貸余額不下降。各銀行機構加大對小微企業的支持,確保2020年小微企業信貸余額不低于2019年同期余額。對受疫情影響較大,以及有發展前景但暫時受困的小微企業,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
四川出臺十措施 加快疫情防控物資生產
1月30日,四川省政府辦公廳印發《全力加快疫情防控物資生產十條措施》,從采購力度、加班補貼、稅費減免等十個方面明確了支持政策。
其中,在稅費減免方面,四川省規定對于納入支持的疫情防控物資生產企業,在疫情防控期間生產的產品,其應繳納的增值稅、所得稅,按國家政策規定予以減免,或按其繳納額,通過財政支出方式,予以全額補助;需繳納的相關費用全部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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