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絡來源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20-02-14 18:07:28
2003年“非典”疫情后,教育部先后制定和下發了《教育系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等一系列法規性文件。截至目前,與校園安全相關的法律法規已有4部。其中,2006年頒布并實施的《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較為系統全面,并對校園安全的管理制度做了界定。我國各校針對學生及其家庭成員的疫情信息采集,便是依據此管理辦法中的“學生安全信息通報制度”進行。
“但是,部分現有法規存在明顯不足。注重事后問責,而缺乏實踐指導性”,羅燕指出,缺乏針對大規模傳染性疾病疫情下的校園安全管理措施的條款,各項學校安全管理制度并無實施的具體標準。
因此,羅燕呼吁,盡快制定并出臺我國大規模傳染疾病疫情下“校園環境管理的安全標準與指導手冊”,既為當前學校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提供制度依據。同時,也為完善正在制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校園安全法》有所助益。
然而,對于是否由國家層面統一出臺“校園環境管理的安全標準與指導手冊”。吳衛東卻給出不同意見,如果國家層面出臺統一的“安全標準和指導手冊”,可能會側重搭建框架,提出一些原則性問題,而容易忽視各地經濟基礎條件、教師素質和城鄉差異等實際情況。如果要做到防控精準施策,他建議,在恪守防控基本原則的前提下,因地制宜,由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制定適合本地區的“指導手冊”。只要“指導手冊”能有助嚴防疫情進校園,守護學生身心健康,就達到相同的目的了。
北京科技大學環境暴露與健康研究中教授段小麗認為,雖然一些地方措施先行,但是大多數地區還是希望看到出臺國家文件作為依據。國家層面的“指導手冊”可能無法做到細致詳盡,但是應該在頂層設計上做好分類指導。
建議教育與衛生部門聯合發布,為學校留有適當處置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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