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絡資源 2020-02-14 21:20:07
記者13日從海關總署獲悉,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收發貨人可采取兩種方式免于到場協助海關查驗:一是直接委托存放貨物的海關監管作業場所經營人、運輸工具負責人等到場協助海關實施查驗;二是通過電子郵件、電子平臺等方式告知海關無法到場,由海關協調相關單位協助海關實施查驗。需要收發貨人提供相關材料配合海關查驗的,收發貨人可通過電子郵件等方式向海關發送相關材料的蓋章掃描件。查驗完成后,由相關海關監管作業場所經營人、運輸工具負責人等在查驗記錄上簽名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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