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珠海發布的部分新冠肺炎病例引起關注。如有患者1月14日從湖北鄂州回到珠海,2月12日病毒核酸檢測結果為陽性。對此,有市民擔憂,是否存在“超長潛伏期”?14天隔離期結束后是否真的能自動解除隔離?
就上述問題,2月14日,廣東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揮部救治組專家、廣州市第八人民醫院感染病中心主任蔡衛平接受羊城晚報記者獨家專訪時表示,公眾對“潛伏期”要有正確認識,不必過于緊張。同時,他建議,對于隔離人員,盡可能進行多次檢測。
正確認識“潛伏期”,不要過于緊張
羊城晚報:新冠肺炎“潛伏期”如何界定?是否存在“超長潛伏期”的情況?
蔡衛平:“潛伏期”指從患者感染病毒到出現首發癥狀的時間,而非按核酸檢測結果為陽性來計算;必須是有癥狀者才能界定“潛伏期”。
新冠肺炎患者的首發癥狀不一定就是發燒,有些患者一開始只有輕微的呼吸道癥狀,例如咽干、干咳,之后過了一個星期或十天才發燒。例如珠海的一名患者,1月19日自駕到珠海,1月27日曾出現身體不適,自行服藥后緩解。他早期是有癥狀的,只不過首發癥狀在呼吸道,而發燒時間比較晚,“潛伏期”肯定沒超過14天。
此次疫情的“潛伏期”為什么相對難界定呢?就是因為一些患者前期的癥狀較輕,被忽略了。有沒有“超長潛伏期”現在不好說,即使有也是個案,不是普遍現象。我認為,按照目前情況,“14天潛伏期”的觀點可以維持不變,大家不必過于緊張。
建議14天內對隔離人員進行多次檢測
羊城晚報:目前隔離時間是14天,在這期間需要做哪些工作?14天后,如果隔離人員未出現癥狀是否即可自動解除隔離?
蔡衛平:我建議,有接觸史或者從疫情重點地區回來的人,在隔離期間都應進行核酸檢測,且不止檢測一次。病例核酸檢測一次就測出陽性的概率在70%左右,經多次檢測才能更準確判斷。
因此,僅檢測出一次核酸陰性結果,其實不能作為排除疑似的條件。特別是對一些沒有癥狀的人,其病毒量較少,一次就能測到的幾率相對較低。另外,要進行比較標準的取樣,有條件的地方可以做鼻咽拭,沒有條件的話就做咽拭檢測,但要真正在咽部取樣。一些在醫學觀察期的人,甚至可以去做肺部CT檢測。一些人可能沒有出現癥狀,但通過CT卻發現了很輕的肺炎。
按目前情況看,被感染者14天不出現癥狀或者癥狀輕微是有可能的。不能僅僅因為14天內沒發熱就完全排除,要避免單純憑癥狀來解除隔離的做法。但如果對所有隔離人員進行檢測,也要考慮到幾方面問題:一是工作量大;二要考慮會否增加暴露的風險。今后可以逐漸開放,讓一些專業的第三方公司參與這項工作。
多種檢測方式疊加可提高診斷準確率
羊城晚報:有專家提出在核酸檢測的基礎上增加肺部CT檢測,以提高診斷準確率。您怎么看?
蔡衛平:CT檢測可以解決一些問題,但不能解決全部問題。肺部炎癥有可能是其他原因引起的。CT不能做病原學診斷,只能做臨床診斷。增加CT檢測,是多了一個檢測的手段而已。未來可能還會有抗體檢測,但也只是多了一個供參考的診斷手段。各種檢測方式都有自己的盲區,多種檢測方式疊加才能減少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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