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日從中華全國總工會了解到,全總下發《關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支持企業安全有序復工復產和勞動關系協調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級工會組織進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間支持企業安全有序復工復產和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協調勞動關系工作。
《通知》表示,要積極協助做好穩就業工作。幫助和督促企業用好穩崗、培訓補貼,暢通線上招聘、線上培訓、線上技能競賽渠道,爭取多轉崗、少下崗,多就業、少失業。對受疫情防控措施影響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依法督促所在企業不得在疫情防控期間解除勞動合同或退回被派遣勞動者。
對受疫情影響導致企業生產經營困難的,要指導企業工會、職工代表與企業協商,采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做好疫情防控政策宣講,及時勸導符合復工條件的企業職工按時返崗。專項防疫資金可對農民工集中返企的交通組織和服務提供必要支持,配合政府、企業開展遠程精準推送崗位、點對點返工等服務;對有創業意愿和能力的職工,積極給予創業扶持;對就業確有困難的職工,積極推動公益性崗位托底安置。
《通知》表示,要全力支持科學防控疫情。對參加抗疫醫務人員和防控一線職工開展送溫暖慰問,加大對疫情防控中因公殉職人員和工亡職工家屬慰問力度,對感染新冠肺炎職工及感染患病去世職工的家庭開展慰問關懷,生活有困難的及時納入幫扶范圍。加大對城市困難職工幫扶力度,在做好常態化幫扶同時,可另發疫情期間臨時生活補貼。
《通知》表示,要切實保障疫情防控期間廣大職工工資權益,對受疫情影響延遲復工或未返崗期間,用完各類休假仍不能提供正常勞動或其他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主動指導企業工會或職工代表與企業開展協商,參照國家關于停工、停產期間工資支付相關規定支付工資、發放生活費。要監督企業履行依法隔離期、醫療期職工工資支付義務,對于企業安排以靈活方式在家上班的職工,按照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支付工資。對暫無工資支付能力的企業,引導職工與企業協商延期支付,在充分征求職工意見基礎上,制定支付計劃并監督執行、保障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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