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絡來源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20-05-22 15:39:44
五、考生檔案
1.考生電子檔案是學校錄取新生的主要依據。其主要內容包括考生報名、成績、志愿、政策照顧等信息內容。考生電子檔案須與考生基本信息采集登記表、考生各科考試成績及照顧政策材料、志愿表等紙介質材料相對應部分的內容一致。
2.各區中招辦、各學籍校須按照我市有關規定采集考生報考信息,并做好信息的校驗確認、匯總整理和備份工作,確保考生信息的完整、準確、真實、規范。
3.考生的紙介質檔案組建工作由各區中招辦按照我市有關規定負責組織布置,各學籍校具體實施。
六、政策照顧
根據市教委有關規定,今年執行以下照顧政策:
1.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屆初中畢業考生,在其學業考試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 5 分。
2019 至 2020 學年度評選出的市級優秀學生、市級優秀學生干部。
歸僑子女、華僑在國內子女、歸僑考生。
臺灣省籍考生。
少數民族考生。
2.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屆初中畢業考生,可享受降分。
烈士子女;駐國家確定的三類(含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西藏自治區和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含二類)以上島嶼部隊現役軍人的子女;在飛行、潛艇、航天、涉核等高風險、高危害崗位工作的現役軍人的子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因公殉職被追授全國優秀城鄉社區工作者的子女升學時降 20 分錄取。
作戰部隊、駐國家確定的一類、二類艱苦邊遠地區和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三類島嶼部隊工作的現役軍人的子女和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一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平時榮獲二等功或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現役軍人的子女;一級、二級公安英模子女、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人民警察子女;英雄模范和因公犧牲的消防救援人員子女、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的消防救援人員子女、駐邊遠艱苦地區在職消防救援人員子女升學時降 10 分錄取。
獲兩次以上(含兩次)三等功獎勵的駐津部隊的現役軍人的子女升學時降 5 分錄取。
3.下列考生,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本市和支援湖北省一線醫務人員子女。
前款規定范圍以外的現役軍人子女。
持有駐外使領館出具的《駐外使領館工作人員隨任子女回國證明》在初中階段回國的初中生。
2019 至 2020 學年度區級優秀學生或優秀學生干部。
見義勇為人員以及因見義勇為死亡或致殘人員子女。
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本市和支援湖北省一線醫務人員子女報考各類中等職業學校(含五年制高等職業教育、“中高職銜接系統培養技能型人才”項目試驗學校及專業、中職學校“三二分段”中職接高職類專業、中職學校普通類專業),免試錄取并優先選擇專業。
5.同時符合多項政策照顧(含同等優先)條件的,由考生本人選擇,只能享受一項。
6.考生不能同時享受政策照顧加(或降)分、特長生降分錄取政策、指標生降分錄取政策。
當考生以享受政策照顧加(或降)分身份參加錄取時,不再享受特長生降分錄取政策和指標生降分錄取政策;當考生以特長生身份參加錄取時,不再享受政策照顧加(或降)分政策和指標生降分錄取政策;當考生以指標生身份參加錄取時,不再享受政策照顧加(或降)分政策和特長生降分錄取政策。
7.政策照顧考生的申報及審核工作另文規定。
七、錄取
1.各類高級中等學校招生錄取工作由市中招辦統一組織,各區中招辦和各招生學校具體實施。技工學校錄取工作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進行。各類高級中等學校設立招生辦公室,具體負責本校的招生工作。
2.各類高級中等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擇優錄取的原則。
3.考生參加體育統一測試、學業考查和學業考試并取得初中畢業資格后,方可參加各類高級中等學校招生錄取。
4.各類高級中等學校招生按照市教委下達的 2020 年高級中等學校招生計劃分批次進行。已被上一批次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下一批次的錄取。所有批次錄取結束后,未被錄取的考生,可參加全市統一組織的“其他普通中專和職業高中”類別學校的補錄。
5.普通高中學校、五年制高職院校、“中高職銜接系統培養技能型人才”項目試驗學校及專業、“三、二分段”中職接高職類專業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一次投檔、額滿即止”的辦法投檔;其他普通中專學校和職業高中學校、技工學校招生采取按志愿類別切塊以志愿優先的辦法投檔。
6.報考普通高中學校的考生,市級學業考查和區級學業考查科目的成績須達到“合格”標準。其中報考市重點高中的考生,在市級學業考查科目中,至少有 2 個科目的成績須達到“良好”及以上標準。
7.在考生升學成績〔含學業考試成績和政策照顧加(或降)分〕相同時,確定其錄取順序的辦法是:首先比較其是否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本市和支援湖北省一線醫務人員子女,如是則錄取優先;如情況相同,再比較其是否為不屬于降分范圍內的現役軍人子女,如是則錄取優先;如情況相同,再比較其是否為駐外使領館工作人員隨任子女,如是則錄取優先;如情況相同,再比較其是否為 2019—2020 學年度區級優秀學生(或區級優秀學生干部),如是則錄取優先;如情況相同,再比較其是否為見義勇為人員以及因見義勇為死亡或致殘人員子女,如是則錄取優先;如情況相同,再比較其學業考試基礎學科語文、數學、外語三科成績之和的高低,成績之和高者錄取優先;如成績相同,再比較其學業考試語文、數學兩科成績之和的高低,成績之和高者錄取優先;如成績相同,再比較其志愿順序的先后,志愿順序靠前者錄取優先。由此確定升學成績相同考生的錄取順序。
8.普通高中招收藝術、體育、科技特長生,優質高中招生指標分配,南開中學、天津一中、實驗中學創新型人才培養項目實驗班、新華中學法語班等招生按市教委相關文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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