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家長幫社區杭州站 作者:我是甜檸檬 2020-06-04 14:47:04
④藝術類考生以往比賽及獲獎等級認定賦分標準
a.初中教育階段曾獲省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主辦的藝術現場比賽個人項目(四人及以下)一等獎者計300分,二等獎者計270分,三等獎者計240分。
b.初中教育階段曾獲省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主辦的藝術現場比賽個人項目(四人及以下)第一名者計300分,第二名者計280分,第三名者計260分,第四名者計240分,第五名者計220分,第六名者計200分。
c.初中教育階段獲杭州市中小學生藝術節獨奏、重奏、協奏、齊奏(四人及以下)等現場比賽中學組相關項目一等獎者計270分,二等獎者計240分。
d.初三階段時獲杭州市中小學生藝術團(相關項目)優秀團員稱號者計270分。
e.初中階段獲得浙江省藝術特長水平測試A級證書(相關項目)者計300分。
以上賦分認定以最高者計算,不重復計分。
3.我校各類考生特長專業水平測試成績經市教育局審核后,通過的考生成績6月3日起在杭州教育網(www.hzedu.gov.cn)和我校網站公示。
4. 特長專業水平測試成績合格考生(含個別生),即視作完成提前批我校特長生志愿填報。
五、錄取規則
1.總分=初中畢業升學考試成績(不含加分)×40%+特長專業水平成績×60%,二者相加即為該特長生總分。
2.初中畢業升學考試后,根據我校特長生招生工作實施辦法中規定的錄取規則,在集中統一招生提前批招生中,依據招生計劃和考生志愿,達到我校所規定的合格線370分及以上的考生,根據學校招生計劃和考生志愿,按總分擇優錄取。若遇總分相同時,則以特長專業水平成績高者優先。
3.若某一類別中某項目符合條件的考生數未達到該項目招生計劃數時,將減少或放棄該項目當年的招生計劃,減少的招生計劃納入我校第一批招生計劃。
4.被錄取考生,不再參加其他批次的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根據已填報的其他批次志愿,納入集中統一相應批次招生錄取。
5.若發現有弄虛作假和舞弊行為者,一經查實取消其錄取資格。
本辦法解釋權在杭州綠城育華學校特長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特長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電話:88477454,監督電話:88477434,88477440。
杭州綠城育華學校
2020年05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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